一、基本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8月换届选举产生,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5名,其中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专职委员4名。常委会没有专门委员会,也无内设机构,只有一个综合办公室,负责常委会日常工作。常委会机关现有35人,其中离岗待退人员9人,机关行政人员15人,工勤人员5人,借调事业单位6人。
民和县出席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有19名,出席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有72 名。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192名。
全县设乡镇人大22个,乡镇人大主席有22名,乡镇人大代表有1150名。
二、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同“一府两院”的关系
县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县委的领导,依照法律规定,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要工作部署与重大决策自觉地贯穿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中,使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一是主动接受县委领导。坚持人大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对全局性重大事项的审议、监督事先报经县委同意,对立法和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主动向县委反映,争取工作上的支持。通过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汇报请示制度,自觉地将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始终做到与县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调、落实上同力。二是主动配合县委工作。常委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工作安排与县委的决策部署相衔接,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县委意图的实现。同时,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到联点乡镇督促指导中心工作。今年,根据县委安排,常委会组织调研组赴海西诺木洪农场就民和异地扶贫开发土地租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通过深入枸杞林地、走访农户学校、组织多方座谈等,详细了解了诺木洪农场民和籍租赁土地人员生产生活及相关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后,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县委研究。三是主动邀请县委领导指导工作。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联系人大工作的县委领导参加,以便听取常委会会议对各项工作的审议意见,了解人大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四是县委专题研究部署人大工作。2011年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后,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县人大工作,批转了人大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两个指导性文件。2014年9月,县委专门召开了全县人大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和部署县乡人大工作,要求全县上下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高度,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从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县乡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县乡人民政府和“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会议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切实解决好县乡人大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县委高度重视下,人大立法专项经费列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各乡镇人大落实了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配备了专兼职人大秘书,乡镇人大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绩效考核。
“一府两院” 接受人大监督更加积极主动。县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和“一府两院”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使“一府两院”更加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向人大报告工作更为积极主动,研究处理代表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更为认真、更富成效。近年来,“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各类专项工作60余项,涉及财政、计划、农村安全人畜饮水、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项目、城镇化建设、学前教育、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等重要内容。政府常务会议和“两院”办公会议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专题研究处理,办理质量明显提升。凡法律法规规定由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及时提请常委会审议决定。人大依法履职,“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人大监督的法定性更加突出,也更好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县政府在工作经费安排、工作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保证了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常委会近几年工作开展情况
换届以来,在历届常委会的工作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求真务实、积极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起色。
(一)常委会监督工作更加务实。代表小组先行调研。相关代表专业小组围绕审议议题,提前深入有关单位和乡镇、村社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掌握真情实况,为常委会集中视察奠定了更多更实的民意基础。严格审议意见办理。要求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都要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处理,常委会会议听取办理情况专题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过半数不满意的,要求重新办理、限期整改。2014年,对全县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时,大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其中“关于切实加强人饮工程建后管理”的审议意见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重新进行了办理,为加强人饮工程建后管理提供了人大监督保障。同时,对全县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关于加快推进县乡文化活动场所”的办理结果也表示不满意,建议将县乡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体现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县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对此作出了安排。监督力度和实效明显增强。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谱写青海东部门户建设新篇章”的发展目标,抓重点、求实效,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是加强重点工作监督。工业是县域经济的支柱,是加快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常委会积极助力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建议县政府项目引进中严格执行项目环评制度,加强企业监管,依法关停偷排偷放的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引进下游项目,抓好现有企业的稳定增产。高原现代农业是民和模式的重要内涵之一,常委会连续几年高度关注这个重点,向县政府提出了“做好长远规划,注重基地建设;立足传统特色,培育优势品牌;加强项目建设,发挥规模效应;强化政府引导,加大科技支撑”等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现代高原农业快速健康发展。二是聚焦第三产业发展。组织视察了休闲产业发展情况,建议县政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资源和产品的推介力度,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高休闲产业综合效益,以提升三产发展水平为目标,促使旅游资源和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第三产业增长极。三是更多关注民生民计。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建议县政府加大保障房建设监管力度,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建立规范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组织视察了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视察中发现,全县乡镇卫生院院长年龄偏大,工作激情不高,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班子建设,强化院长培训管理工作等意见建议,同时就满坪镇卫生院管理混乱、卫生环境差等问题及时反馈给县政府,建议县政府尽快调整交流该院院长。四是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着重对残疾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城乡规划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法律法规的认真遵守和贯彻执行。五是保障司法公正为民。先后对法院执行工作、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法律服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检察院积极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在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中心,添补了我县警示教育空白。
(二)强化干部任免有效监督。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职权有机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保证。换届以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人次。常委会努力改进任免程序,要求被任命干部现场或通过电视作出履职表态。听取了县人民政府5名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及发改、农业、卫计、畜牧、环保、扶贫、国土等16个局长的年度履职报告,并进行审议评价,提出了中肯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建议。通过任免监督,彰显了人民主体地位和法制权威,增强了人大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常委会依法慎重批准决定了一批重大议案,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审查和批准了《民和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草案)》、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调整方案、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县城规划区内土地性质调整等重大事项,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主任会议不断加大对提请事项的审查监督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使作出的决议决定能够更加顺应民心、合乎民意,增强了人大决定的法律权威。如:县政府作出关于县人民医院整体从老城搬迁到新区的决定后,老城区群众和部分老干部意见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搬迁,常委会组织部分老干部和群众代表实地察看了医院发展现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综合分析整体搬迁的利弊后,作出了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的决定。2014年,县政府提请调整兰新高铁民和南站以南的44亩物流仓储用地性质,经主任会议审查,认为议案提请的事项不符合县城规划区长远发展目标,最终决定不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依法维护了建设规划的严肃性。
(四)圆满完成省市代表选举。认真贯彻选举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19名我县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五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69名市一届人大代表,六次会议又增选了3名市人大代表,各位代表肩负全县43万人民群众的重托,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夯实监督工作基础。代表是监督的主体,代表履职成效决定着人大监督成效。近年来,我们以“六大制度”建设为龙头,以丰富代表活动为载体,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不断拓建代表履职平台,代表作用得到积极发挥。
——建立代表培训制度,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开展“引进来”培训。每年邀请省市人大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先后邀请省人大代工委的有关同志为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机关全体干部作了代表工作专题报告。并对出席人代会的全体代表进行了系统的履职培训。开展“走出去”培训。每年分期分批组织县人大代表异地培训,进一步拓宽履职视野。目前,已组织60余名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培训基地的两期专业学习。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常委会组成人员40余人赴苏州农村干部学院进行了培训。开展“沉下去”培训。选派人大机关干部分片到乡镇进行宣讲培训,立体式代表培训格局基本形成,2011年以来,共组织举办代表培训班11期(本县培训8次,县外培训3次),县乡人大代表1400多人次接受正规培训,基层代表培训面继续扩大。开展“参与式”培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共邀请130多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立法和监督等重点工作,代表反映民意的渠道更加畅通。
——建立经费保障制度,优化代表的履职环境。督促县政府按县人大代表每人每年600元、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将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建立履职服务制度,拓宽代表的知政渠道。实行了半年政情通报制度,书面通报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每年年底组织我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就全县重点工作进行集中视察,为省市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建立牵头督办制度,提高代表的履职热情。为加大督办力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自2013年以来,实行了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制度,由常委会领导根据各自联系的工作,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和领衔提出建议代表现场督办“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场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结果汇报,面对面接受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提问,促使问题的积极解决,办理成效更加明显,代表满意度不断提升。
——建立小组调研制度,丰富代表的履职活动。组建了农村经济、工业经济、民族宗教、文化卫生、法制、教育等6个代表专业小组。各代表小组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教育专业小组在对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后提出“整合民和三中和回族中学,新建一所标准化初中”的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予以采纳。目前一所占地100亩、大气漂亮、设施完善、堪称省内一流的标准化初中已经建成,学生已全部搬入新校园学习。
——建立服务群众制度,发挥代表的代言作用。组织实施县、乡人大代表“四个一工程”。即每一个代表联系一户贫困户,尽力帮助解决并及时反映贫困户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密切同群众的联系;联系10名选民,广泛征求他们对各级国家机关的意见建议;至少参加一次县、乡人大组织开展的视察、检查活动,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提出一条合理化的建议。
为积极探索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方式,根据常委会2015年工作计划,我们将今年9月定为“人大代表活动月”,积极开展代表履职培训、“代表风采”专题报道、送法下乡、人大代表“访民情、解民意”活动、旁听法院公开庭审、代表廉政教育、联系走访和慰问代表、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人大代表法律知识竞赛、“面对面”督办代表意见建议、督查乡镇人大工作及“两室一平台”建设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内容。常委会多次召开主任会议和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并做了大量的组织筹备工作。9月1日,“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正式启动,邀请国大代表、原西宁回中副校长拜秀花在启动仪式后为我县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培训,并举行了由各级人大代表和选民自编自演的文艺汇演;组织开展了人大制度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常委会领导组织慰问了教育系统人大代表,相关后续活动按照实施方案正在有序进行。
四、乡镇人大工作情况
常委会把乡镇人大工作作为增强全县人大工作整体合力的一个关键侧重点,紧抓不放、紧追不舍,全方位、多层面督促指导,乡镇人大活力逐步趋于规范化。
狠抓乡镇,夯实工作基础。每年年初下发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对乡镇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安排办公室干部包片下乡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年终由常委会领导分片进行督查,深入了解乡镇人大工作动态,着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通过连续几年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指导,乡镇人大普遍存在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活动经费等实际困难逐年得到有效解决。2014年11月,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县内互相观摩学习,并到大通县考察学习,指导各乡镇统一制定完善系列工作制度,全县乡镇人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开展好各项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各乡镇人大结合实际开展了富有特色的视察调研活动,人大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工作。各乡镇全部建成“人大代表之家”,并以此为依托,不断丰富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室和履职平台建设,为代表活动搭建了有效的履职平台。
联席督导,提高工作水平。今年4月份,常委会组织召开了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手把手”的系统业务培训,大家对人大主席必须掌握的“八项职责”、“五种方法”、“五种意识”有了全新的、直观的理解和感受,使新近提拔交流的人大主席迅速进入角色、上手开展工作。会议印发了2015年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从强化组织领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对乡镇人大2015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各乡镇人大尽快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室作了详尽的安排部署,积极为代表加强群众联系提供服务平台。今年以来,每次举行常委会会议,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全部列席,通过直观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工作水平。
统一要求,推动工作落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人大代表接待室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的通知》要求,常委会按照统一规范、因地制宜的原则,为各乡镇人大统一制作了人大代表联络室牌匾,要求各乡镇人大建立健全联络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并做到制度上墙,制订了接待联系台账,完善了接待时间、接待人、被接待人、接待内容、承办单位、办理结果等要素。6月份,常委会组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会,听取了各乡镇人大“两室一平台”建设和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肯定了工作成效,指出了工作不足,并计划于9月份“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期间,常委会各副主任深入乡镇督查指导人大工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台阶。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但我县既没有专门的立法机构,缺乏法律专业人员,也没有专项立法经费。起草条例一般由政府有关部门承担,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只能起到指导、参与作用,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二是人大机关工作力量薄弱。与新时期加强人大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机关现有干部职工中有9名离岗待退干部,占用了机关编制;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较少,承担着常委会大量的工作任务。由于没有专门工作委员会和法律专业工作人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许多工作无法开展。
三是乡镇人大机构不健全。只有一名主席,虽配备了人大秘书,但属于兼职,人大主席只是“光杆司令”,乡镇人大目前的现状是“一个班子、一块牌子,一个主席”。
六、几点建议
(一)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加强对自治县民族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加强沟通和协调,提高自治县的立法质量。
(二)加强人大工作力量,恢复2002年县级机构改革中撤销的人大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县级人大法制、财经、教科文卫、农村工作等内设工作机构和代表联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保证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从制度层面就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作出具体规定,改变乡镇人大有机构而无人办事的现状。
民和县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调研报告
民和县人大常委会
日期:2016-06-03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