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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日期:201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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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担任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财经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调研组,就三江源生态保护与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研。调研组首先听取了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三江源办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与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在此基础上,7月31日至8月9日,调研组先后赴海南州同德县,果洛州玛沁、班玛、久治县、玛可河林场,黄南州河南、泽库县和玉树州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和座谈交流,对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属国家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示范性工程,工程自2005年启动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先后实施了生态保护与建设、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支撑三大类,涉及退牧还草、黑土滩综合治理等22项工程,累计下达投资56.1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76%,已完成投资53.46亿元,占下达投资的95%。2011年11月,国家又批准了《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把试验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和示范区,标志着三江源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总的来看,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三江源草地系统退化趋势初步遏制,水源涵养能力整体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增强,水土保持能力提升,荒漠化面积减少,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当地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
        二、实施成效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源涵养能力整体提高,增水效果明显。一是水资源总量增加。2011年出境水量581亿立方米,与2004年的477亿立方米相比增长22%,共增加出境水量633亿立方米。二是湖泊面积扩大。主要湖泊净增加245平方公里,黄河源头“千湖”湿地开始整体恢复,湿地生态特征和湿地功能整合性明显增强。三是水质得到改善。2010年对三江源区11个水环境断面年度监测显示其水质类别均优于国家Ⅲ类标准要求,饮用水水源水质均符合国家标准。
        2、草地退化趋势初步遏制,增草效果凸显。一是草地覆盖度提高。从空间分布看,黄河源和长江源重点工程实施区植被覆盖度提高幅度多在10个百分点以上。二是产草量增加。2005—2010年,源区草地平均产草量(干重)为44.3公斤/亩,比工程实施前17年(1988—2004年)的35.5公斤/亩增加8.8公斤/亩,提高了24.65%。三是草地退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局部地区明显好转。2002—2011年三江源区低覆盖度草地面积以每年2071平方公里减少,中等覆盖度草地面积持续呈稳定趋势,高覆盖度草地面积以每年2387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
        3、森林资源得到封护管理,生态功能恢复明显。一是面积扩大。2010年同2005年相比,源区森林面积净增加150平方公里。二是郁闭度提高。2005-2010年乔木林监测地郁闭度年均增长0.007,工程区灌木盖度年均增长2.1%,较非工程区增加0.8%。三是林木生物量增加。2010年平均为0.2933立方米,2005-2010年乔木标准木蓄积量年均增长1.37%,其中非工程区年均增长0.025立方米,工程区年均增长0.038立方米,较非工程区增加34.2%。灌木林2005-2010年非工程区平均高度66.7厘米,工程区平均高度72.4厘米,增长7.9%;2005-2010年非工程区灌木生物量年均增长-14克/平方米,工程区灌木林生物量年均增长47克/平方米,较非工程区提高129.8%。
        4、生态系统结构改善,荒漠化面积减少。一是水土流失缓解。2010年三江源区各河流控制站年平均含沙量在0.046-4.3公斤/立方米之间,与多年平均值相比,直门达站、新寨站、同仁站分别减少了11.4%、60.3%、16.3%。二是荒漠化程度减轻。2005-2009年荒漠面积净减少95.63平方公里,其中荒漠化较为严重的治多县净减少67.06平方公里,项目区沙化防治点植被覆盖度由治理前的不到15%增加到了38.2%,牧草高度8.5—13.5厘米,比非治理区提高了3.5—5.5厘米。
        5、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一是水生生物增加。据2010年对三江源区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监测表明:黄河、长江、澜沧江流域浮游植物和动物数量均在可控范围内。二是野生动物有所恢复。以三江源区18个保护分区中最大的保护分区索加——曲麻河保护分区为例,2010年7月观测比较,七年来10只以上、30只左右的藏野驴和10只左右的藏原羚种群明显增多;而岩羊出现了多达144只的种群;藏羚羊从上世纪80年代的不足2万只,恢复到目前的12万多只;野牦牛也多次观测到了53只以上的种群;猎隼、大鵟等猛禽数量都有所增加;斑头雁和赤麻鸭等国家三类以上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范围也呈扩大趋势。三是植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据调查数据显示,三江源区已发现有中国植物特有属25个,占全国特有属(214个)的12.2%,有特有种50种左右,这些珍贵物种通过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有效保护。
6、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收入提高。一是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生态移民和小城镇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使生态移民社区的水、电、路,文、教、卫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搬迁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明显变化,牧民就医难、子女上学难、行路难、吃水难和用电难、看电视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确保生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7年来我省财政共投入3亿元改善了三江源区23个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条件。二是转产就业渠道拓宽。省政府先行先试出台了十一项生态补偿政策,同时出资3000万元,建立了生态移民创业扶持基金,积极引导和扶持生态移民发展后续产业,着力搞好了玉树州诺尔布嘎琼民族服饰加工等16个后续产业项目,部分生态移民区在牛羊育肥、民族工艺品加工、畜产品加工、旅游服务等产业发展上闯出了新路子。三是群众收入增加。省政府从2009年起每年下达资金4000万元,对三江源生态移民进行补贴,并提高了生态移民家庭取暖及生活燃料补助标准,增强了生态移民发展后续产业的能力和信心。2004—2009年,三江源地区农牧民纯收入年均增长了10%以上。此外,在生态保护的同时,三江源区丰富的文化资源也得到了有效保护,艺术瑰宝绚丽多姿。
        三、存在问题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不健全,专项补贴政策不完善。截止目前,共完成移民14477户,70724人。在搬迁安置中只考虑了牧民禁牧搬迁的补助费用,对后续生产生活发展没有安排,搬迁入住的牧民绝大多数是贫困户,没有良好的后续产业作支撑,群众增收难度相当大。同时,政府给三江源地区移民每户每年饲料粮补贴和生活补贴,大多用于各项生活开支。随着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二)工程建设范围小,投资标准偏低。多年来,相关单位在生态治理方面采取了一些工程措施,但由于工程实施范围小,覆盖面不广,加之高寒缺氧,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草原退化、水土流失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局部治理、整体恶化的状况仍然存在。同时,由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一期规划中,工程建设投资标准均是规划初期确定的,随着后期物价上涨,工程建设成本增加,导致工程建设难度大,质量难以保证。
        (三)草原生态退化现象仍较重,鼠害防治巩固难。由于草地退化,造成草地载畜能力下降。草原建设中存在着重利用轻建设的现象,对草原进行掠夺性经营,草原改良步伐缓慢。草原科学管理利用和饲草生产加工机制仍很薄弱,草产品加工还处于空白,转化增值率低,科技含量不高,产业化格局尚未形成。并且对草原鼠害防治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巩固防治效果的配套措施,无法进行连年、连续防治,导致一些防治过的地区由于停止防治,出现了二次复发的现象。
        (四)规范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国家在三江源安排的生态建设投入,主要用于工程治理,对于减少人为不合理活动,促进自然修复的投入相对不足;一些带有补偿性质的措施主要是伴随相关工程建设而实施的,缺乏长期规范的政策安排;生态补偿融资渠道单一,仍以中央政府为补偿主体,流域内跨地区补偿仍处于探索阶段;现行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着眼于提高当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对于转产农牧民生计问题缺乏相关的支出安排。青海省先行先试出台了生态补偿的十一项政策,有效推动了生态补偿工作,但青海财力有限,对于更宽范围、更高标准的补偿难以试点推进。
        (五)三江源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尚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2005年以来,青海省在整合各部门现有监测资源的基础上,采用地面监测与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获得了三江源区比较系统、完整、连续的生态监测数据,初步建成了较完善的三江源生态监测数据库系统,为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和工程实施效果的评估奠定了基础,但更加科学和完善的三江源一体化监测与评估体系、生态系统遥感监测与生态模型模拟体系、生态系统地面监测体系及生态系统评估与生态安全预警系统建设仍需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四、几点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是《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核心内容,对于解决三江源地区群众特别是生态移民的长远生计和持续发展问题,巩固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果具有决定性意义。一是建立以国家为主、规范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完善草原、公益林、重点生态功能区日常管护等11项补奖政策,加快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支持设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研究出台生态补偿条例,统筹解决生态保护与建设问题。二是根据试验区支出成本差异,设立试验区国家生态补偿专项科目,提高转移支付的系数,加大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提高基层政权运转经费保障水平。
        (二)探索建立与受益区域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快开展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流域生态补偿调控政策,探索中下游受益地区对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的补偿办法,逐步形成流域协作联动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国家初始水权分配、水权转让和水权交易制度,统筹安排部分水权收益用于试验区生态保护。此外,要建立草原和森林碳汇交易制度和平台,开展碳汇交易试点。
        (三)尽快争取国家批准实施二期工程规划。国务院已批准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二期工程规划也已编制完成,我省要抓紧实施今年安排的投资项目,基本完成三江源生态保护一期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要尽快出台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争取国家批准实施二期工程规划,做到一期和二期工程有效衔接,确保二期工程开好局、起好步。
        (四)积极扶持发展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后续产业发展是三江源生态移民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关键措施。一是支持试验区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社会事业,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二是强化生态移民技能培训,加大特色种养业、畜产品加工扶持力度,帮助生态移民发展二三产业。三是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扶持生态型产业发展,支持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形成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四是引导和鼓励发展新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
        (五)对项目投资实行动态化管理。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一期规划中包括农牧项目在内的建设投资标准是规划初期确定的,随着后期物价上涨,工程建设成本增加。在实施三江源二期工程时,要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标准,对项目投资实行动态化管理,巩固生态保护建设成果。
        (六)建立监测预警评估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质量和保护建设效果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准确、及时有效的生态环境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预报、信息共享等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植被覆盖、草原承载能力、湿地生态、水土流失、荒漠化、水质水量、生物多样性以及气候变化监测,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会商分析机制,建立高度评估综合报告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