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已由应急救灾阶段转入过渡安置阶段,随后即将进入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阶段。农房重建、城镇住房重建、学校重建、医疗卫生机构项目重建、公路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都需要大量建材。由于建设施工期短、需求集中、需求量大、质量要求高、运距长、成本高,资金短缺,因此,为满足灾区重建对建材的需求,借鉴四川经验,建议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保量直供、稳定价格”的特供原则,建立灾区重建建材特供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采取非常措施,统筹协调,加强监管,平抑价格,切实保障灾区重建建材供应。
一、特供机制
1、界定特供范围, 明确特供产品,制定特供计划;根据汶川重建的经验,应积极推广集抗震、节能、环保为一身的国家建设部重点推广的CL建筑结构体系(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清华大学国家重点结构实验室对CL建筑结构体系进行了抗震实验和极限破坏实验,实验结果显示,CL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可抗10度地震不垮塌,其承载能力比普通混凝土剪力墙提高14%)。
2、实行“四统三定”供应流程。政府实行统价、统购、统调、统运和定供应范围、定供应时间、定供应对象的“四统三定”供应方式。
3、制定特供优惠政策,如:对列入省经委特供产品的省内生产企业实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免收特供产品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先保证建材生产企业煤、电、油、气、运和流动资金等生产要素。
4、围绕保供应、保需求、保价格、保市场、保运输、保政策,明确特供责任。如:省、市(州)、县(市、 区)物价部门负责对特供产品生产企业和灾区市场价格进行监控和干预;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整规办负责对市场价格、秩序和产品质量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政府必须保证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确定县人民政府是特供工作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等等。
5、以朝阳物流园区为基础,建立灾区重建建材特供中转及储备站,保障重建物资供应。
二、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省灾区重建建材特供联席会议制度,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经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青藏铁路公司、人民银行西宁分行、省银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委,负责统筹协调灾区重建建材特供工作,建立灾区重建建材特供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