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新闻资源与新闻写作

日期:2012-08-30
字体:【 打印本页

人大新闻写作,既要熟悉人大工作,又要掌握新闻知识,两者缺一不可。如何写好人大新闻,搞好人大宣传工作,是我们应当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这里,我结合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人大是新闻富矿

(一)关于对人大新闻的认识

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多年来,人大宣传工作有了重要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目前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今天,我强调“人大是新闻富矿”,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从认识上解决“人大会议新闻多”、“人大实质性新闻不好抓”的问题;二是从内涵上解决人大新闻从哪里来,也就是说从哪里抓新闻的问题。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物的生动实践、人大职能的权威性和人大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是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新闻源泉。人大是产生新闻的“富矿”,不是“贫矿带”。

大家都知道,人大职权法定,笼统讲有四项,即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这四项职权由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因此,围绕这一主线,地方人大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新闻资源: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期间的议事决策新闻;二是常委会主任会议新闻;三是常委会领导重要活动和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新闻;四是机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新闻;五是闭会后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新闻。

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常委会主任会议,通常称作人大“三会”。“三会”最基本、最重要并特有的履职方式就是开会。“三会”机构召开会议,不仅是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召开的会议,而且会议内容都是关系地方改革发展稳定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本利益的重要议题。这“三会”从事的是法制,保障的是民主,讲究的是规范,促进的是发展,绝不是“例行公事”,绝不是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和六七十年代我国发生的“史无前例”的政治运动及其重大挫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大机构不健全,人大会议难以召开,人大民主无从谈起,人民民主无以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稳定发展,国家的繁荣富强,也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拨乱反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开好人大“三会”,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民主的重大实践,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体制安排和重要政治保障。人大会议新闻是人大新闻宣传报道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内容重大,数量多,时效强。宣传报道好人大会议新闻,是讲民主讲法制的要求,是一项政治任务。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还是其他重要会议和重要工作,都必须及时宣传报道。

人们通常所说的人大“程序性”报道,多指人大会议消息,人大召开了什么会,讨论了什么问题,立了什么法,作出了什么决定,任免了什么人员,这些内容自然要及时告诉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但是,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深入人心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人们渴求对人大工作知道得更多、更具体,以便更主动地参与,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因此,我们要在认真做好并不断改进会议程序性报道的同时,深入发掘人大新闻宣传题材,拓宽宣传报道领域,努力提高宣传实效。目前,人大新闻宣传实践中,之所以感到实质性新闻不好抓,主要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缺乏认识和了解,对人大会议的性质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及过程缺乏认识和了解,对人大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内容缺乏认识和了解。只要能够认识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熟悉人大工作,站在人大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前沿留心观察人大工作,就自然会抓住新闻并写出好新闻。

(二)关于人大新闻资源的开发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是当地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是重要新闻源。一是会前除了公布代表变动情况、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和建议议程等程序性宣传报道外,还要通过消息、通讯等新闻体裁,宣传报道上次人代会决议决定落实情况、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人大工作进展情况,并有选择地报道会议筹备工作,内容十分丰富,通过报道为会议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会中除了预备会议、常务主席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等程序性宣传报道外,应充分报道代表审议意见,并根据审议意见,会议具体情况,关注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在会议期间答复情况。按程序列入议程的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此外,只要留心观察,还有不少花絮新闻可以抓写报道,反映人大主题,丰富宣传内容。三是会后除了必须公布会议取得的主要成果外,应当大力宣传会议成果的作用和意义,并通过通俗的语言,阐释会议通过的文件内容,也可以采写代表对会议的感受和履职感想等。

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方式和主要途径,也是重点新闻源。除了宣传报道会议准备情况、会议程序性报道、会议成果外,应关注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调研准备情况、法规草案说明、各项报告内容和审议意见,特别是关系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的改进、常委会履职方式的创新,必然令人耳目一新,当然也是人大新闻。

根据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虽然不是行使人大基本职能的决策机构,但它既然是处理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的机构,常委会和机关的重要日常工作必然产生大量新闻。比如,我们常说立法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谁来砍?当然是专委会拿初步意见,由主任会议定夺拿主意,最后提请常委会会议通过。主任会议研究重要事项,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众说纷纭的意见拿主意,就是可以有选择性报道的新闻。常委会会议议题的确定,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机关重要事项的决定,有关工作的改进措施等,也都是新闻资源。对此,我们还没有真正破题。

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主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决策做必要的准备。从立法工作看,规划和计划的制订,项目论证、调研、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听证和反复修改的过程,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过程,也是产生大量新闻的过程。此外,还要关注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从监督工作看,各项报告会前准备和执法检查过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访工作等,都有大量新闻需要抓写报道。

机关重要会议和活动,包括各类专项工作研讨会、座谈会,各类重要庆典和工作交流活动、人大机关建设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等。这些会议和活动,都事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主题,自然也是人大新闻资源。

代表工作的新闻宣传,主要包括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情况、代表法关于代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代表执行职务和接受选民、选举单位监督的情况,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情况,代表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情况,代表带头执行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代表协助政府推进工作的情况,代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化解当地矛盾纠纷等情况。同时,也要注意宣传报道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部门为代表提供服务的各项重要举措和活动。

二、人大新闻写作要点

(一)消息

消息是用精炼的文字对新近发生的有意义的事实进行报道。消息,常用的有动态消息、经验消息、综合消息、简讯等。消息体裁特别强调迅速及时、简明扼要、篇幅精炼。消息的写作,一般可分为导语、主体、背景三个部分:

消息导语,是消息的开头一段文字,关键是个“导”字,含有前导、引导、诱导、开导的意思,要求以简要而生动文句,把最新鲜、最重要、最富有个性特点的核心事实提炼出来,揭示要旨,先声夺人,起到吸引读者的作用。

消息主体,是新闻的主干部分,要求以详略得当、条理清晰的文字,阐明新闻事实,但要避免与导语的文字重复。

消息背景,是指与新闻事实有机联系的特定历史条件和现实环境,其作用是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消息的意义或产生的原因等,是消息的从属部分。

此外,有的消息在文稿后面加上一个短句或一句话作为结尾,揭示全文的主旨,启发读者回味思考。

(二)通讯

通讯是运用多样化(叙述、描写为主,并兼有议论和抒情)的表现手法,全面、生动、详细地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体裁。所以,一些重要的新闻事实往往在发表消息的同时或者之后,还要采写通讯作为消息的补充。一般来讲,人大常用的通讯可分为人物通讯、工作通讯等。

人物通讯,通常是报道特定人物先进事迹、先进思想的通讯体裁,其写作要求:一是要着力反映时代精神;二是着力写好人物性格以彰显独特的个人特征;三是着力写好人物语言;四是着力通过体现主题的生动的细节描写增强感染力。

工作通讯,是通过反映工作经验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指导实际工作为主要内容的通讯。其写作要求:一是要有较强的政策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二是要找准老百姓关注的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三是写作以叙述、议论为主,一般不出现描写、抒情的文字。

(三)新闻评论

新闻评论是就当前重大问题或重要事件发表议论的新闻体裁,是新闻传播手段的利器。它的特点是:鲜明的思想性,浓厚的新闻性,准确的针对性,深刻的理论性,严密的逻辑性、高度的简洁性。新闻评论的形式主要有社论、评论员文章、短评、小言论、编者按等。人大新闻报道中,常见的是小言论、述评、刊物编者按和评论员文章。其写作要求:一是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新鲜事情,缘事而发,据事说理;二是要从大家关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选题;三是要明确回答“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基本问题。

三、人大新闻写作应注意的问题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责任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属于政治体制范畴。讲政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是我们必须把握的一条重要原则。

(二)把握人大新闻特点,避免出现表述“硬伤”。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担负重大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是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因此,组织和撰写人大新闻,必须严谨和规范,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和法律规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程序性要求。

(三)坚持指导性,增强可读性。要改进程序性报道,加强实质性报道,抓住会议的重点和审议的焦点,选择那些最贴近改革开放实际,贴近老百姓生活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报道,把严肃的题材写得鲜活生动,具有吸引力。但是,人大新闻必须尊重事实,绝不允许虚构,即使是细节,也必须真实无误。

(四)认识写作规律,打牢写作基础。虽然说“文无定法,句无定式”,但写文章还是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可以遵循和把握的。主要经验:一是要精心设计标题;二是文章要始终贯穿“主题”二字;三是文章讲究“虎头豹尾”;四是文章贵在“以小见大”;五是文章讲究“起承转合”;六是文章讲究“遣辞造句”。

文章千古事,得失不由天。能不能写好文章,关键是六个字:兴趣、勤奋、得法。只要有兴趣和勤奋这两个前提,再加上得法,就自然会不断提高写作水平。因此,我们要加强学习,尤其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多阅读好新闻好文章,多揣摩名家谋篇布局、遣辞用句的写作经验,不断增加知识和资料的积累,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增强自己观察事物的能力,并付出艰辛的思想劳动,从刻苦的实践中练就写作硬功夫。

四、人大新闻佳作点评

[例一] 新民晚报2006927日文《尊重民意,人行道加宽0.3米》(略)。

这是一条会议消息,该消息是作者拿到当天下午即将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的《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后,从草案中选取“人行道加宽0.3米”这一关系老百姓日常出行的小事,迅速写成的,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这篇佳作,一是善于选材,突破了人大会议新闻的传统写法;二是以小见大,彰显了人大立法工作坚持民主立法、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鲜明主题;三是“导语”以当天下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件法规修正草案为新闻由头,联系前期听证会上群众的意见,文字简洁明快,引人入胜;四是消息主体部分不仅反映了立法听证“较真”内容,而且反映了人大立法部门回应民众关切,在草案中增加执法者违法责任的内容,呼应了导语中的新闻提示,增强了消息的新闻性;五是结尾段略引用立法机构权威人士的话,揭示新闻消息的主题,具有启示作用。

[例二] 青海日报2003714日文《一条路与三次人大常委会》(略)。

这是一条述评消息,该消息是在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初期,选择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抓住一条公路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召开三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督促解决问题的新闻报道。这篇消息,一是标题醒目,抓人眼球,引人关注;二是通过一条“问题路”,如实反映了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的主题,反映了人大敢于负责的工作态度,反映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三是新闻事实清楚,重点突出,背景材料简明扼要;四是采取“虎头豹尾”的写作方法,导语直奔主题,结尾“翘”得恰到好处,并给人以警示作用。此消息唯一缺憾是误将人大常委会这一机构名称当作会议名称,但这一“硬伤”尚不影响消息的新闻价值。

[例三] 工人日报2002114日文《青海环保立法向各界问计》(略)。

这是一条动态消息,该消息的背景是我省立法工作首次采用在《青海日报》上全文刊登法规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篇消息,一是作者以特有的新闻敏感性,抓住了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件新鲜事儿,引人关注;二是标题醒目,吸引读者,让人欲罢不能;三是消息导语抓住了关键词,并揭示了重要意义;四是突出了“问计”,让人们关注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五是立法背景资料详实,突出了制定该法规的重要性。

[例四] 青海日报20051121日文《谁应首先提高法律意识》(略)。

这是一篇小言论,是作者跟随执法检查组工作过程中“听”出的新闻,有感而发,写出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好言论。这篇言论,一是作者善于从工作对话中发现新闻,反映了作者良好的人大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言论缘事而发,层层剖析,有理有据,切中要害;三是通过评论,宣传了人大监督的重要性和人大执法检查的基本特点及其深刻内涵;四是通过对言谈问题的剖析,回答了普法工作的重点应首先提高管理者和执法者法律意识的大主题;五是此言论直面问题,秉笔直言,笔锋犀利,反映了作者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新闻责任感。

[例五] 检察日报200612日文《1.3亿流动人口中谁当代表》(略)。

这是一篇通讯,是作者在2006年全国大部分县乡人大进行换届选举之际,关注到全国1.3亿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何保障的大问题,并通过采访,很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这篇通讯,一是题材重大,对于保障和促进庞大流动人口实现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具有积极意义;二是结构合理,文风朴实,分析深入,不仅抓住了重大的社会问题,而且给出了初步的答案;三是通过客观事实和代表、专家解说流动人口选举权问题,内容翔实,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四是标题抢眼夺目,导语以讲故事的形式引出1.3亿流动人口选举权的大问题,同样十分精彩。五是作者捕捉新闻能力强,并从法制角度观察问题、提出问题、解答问题,说明作者具有良好的法律功底和政策水平□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