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隆重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之际,认真回顾总结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发展,对于进一步清理今后工作发展思路,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在省委、省人大的高度重视下,人大教科文卫从机构到各项工作都经历了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继1979年8月省五届人大二次会依法选举产生了省人大常委会后,1981年3月经省委第582次常委会研究,确定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教科组(处级机构);1982年1月,经省编委批准,将教科组改为办公室(处级机构),隶属于省人大常委会直接领导;1983年9月,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设立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1988年1月,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设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专门委员会(简称教科文卫委员会)。人大教科文卫机构建设的不断加强,为依法推进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长足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多年来,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督促和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和新闻出版、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主要工作情况
一、注重社会发展,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坚持把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作为促进全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国家改革开放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扶持藏区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机遇,紧密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强教科文卫方面的地方立法。截止2009年6月底,制定和批准教科文卫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共45件(现行有效的37件,废止的8件),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23件(现行有效的17件,废止的6件);西宁市、自治州、自治县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22件(现行有效的20件,废止的2件)。现行有效的37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中,教育方面12件,科技、地震方面5件,文化、档案方面6件,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红十字会方面13件,体育方面1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的实施,对依法推进科教兴省、促进青海经济建设与教科文卫、人口计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
与此同时,还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结合青海实际,先后多次对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交办的传染病防治法、专利法、义务教育法、科学技术进步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修订草案,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及时汇总上报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关注民生,监督工作得到切实加强。自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教科文卫委员会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围绕食品卫生、药品安全、传染病防治、“两基”教育、人口与计生等民生问题,先后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37次,涉及的法律法规28部(七届、八届9部,九届8部,十届20部),其中对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科技进步法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多次进行了执法检查,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审议意见的形式及时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督促行政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此外,还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对13件(十届12件,十一届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并向主任会议作了书面审查情况报告,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14项专项工作报告(七届、八届共6项,九届2项,十届4项,十一届2项),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均以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形式转交省政府办理。七届、八届还针对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的情况,分别作出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工作的决议》、《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青海经济的决议》、《关于彻底整顿清理全省文化市场的决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决议精神,有力地促进了有关方面的工作。
三、求真务实,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意见建议作为支持代表履行当家作主权利,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事项来落实。先后承办了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省人大就西宁市中小学教育资源短缺造成与现实需要存在严重矛盾作出决议、制定青海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制定青海省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法规等议案10件(八届2件,九届5件,十届3件),并分别向常委会会议作了审议结果的报告。为切实加强对代表重点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委员会坚持每年从代表提出的教科文卫方面意见建议选择1—2件,经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进行重点督办,除组织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办理进展情况汇报、深入基层调研和视察外,还会同相关承办部门负责人走访重点建议的领衔代表,登门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既使代表重点意见和建议落到了实处,也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满意率达100%。2003年、2007年先后两次被省人大常委会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委员会坚持把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受理。据不完全统计,多年来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达690件次,均按信访工作有关规定进行督办并作了回复。
四、拓宽视野,工作联系与交流不断加强。坚持将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及时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报告,积极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坚持派员参加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文化、人口与计生等地方立法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研讨会,交流了经验,不断拓宽了工作思路;坚持走出去、迎进来的方式,适时派员赴外地考察学习,陆续接待来青考察团组,通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加强同兄弟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联系与友谊,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青海的发展倍受国外关注,2007年9月还接待了越南议员代表团来青对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访问,为宣传青海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不断加强同省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单位、州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及教科文卫工作机构的联系,尤其是十一届以来,委员会进一步加大了这方面工作力度,通过年初召开工作联系会,通报年度工作要点,共同研究落实任务的措施,主动到各有关部门了解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各方面的工作,保持了工作信息畅通,工作联系更加密切和谐。
五、强化学习,自身建设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坚持把围绕自身建设抓学习、抓好学习促自身建设作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常抓不懈。在学习方面,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参加法制讲座、专题讲座、各种培训班、学习研讨会,以及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中央、省委各个时期重要会议精神和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政治理论水平、议事决策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在制度建设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对口部门联系办法、工作规则、工作职责等制度,使委员会的工作不断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自身建设的加强,使委员会形成并保持了良好的学习与工作氛围,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主要做法
一、注重调查研究,夯实立法、监督基础。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对每一件立法项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事项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使立法调研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人大独自调研转变为协同相关部门联合调研;由“参与性”调研转变为主动牵头组织调研;由局限于省内调研转变为省内调研与省外考察学习相结合。凡是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教科文卫委员会都先行组织调研,为把握检查重点、完善检查方案、有的放矢地开展执法检查奠定基础。注重代表议案调研和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研。多年来,教科文卫委员会根据代表的建议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先后就西宁市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全省民办教育、高等教育资源整合、“两基”教育、职业教育、爱国卫生和群众性体育工作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调研,分别形成了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对全省教科文卫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03年,委员会对17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西宁市中小学教育资源短缺问题的议案进行了专题调研,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省政府的调研报告倍受关注,引起省及西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各有关方面的努力,省编委及时给西宁市城区中学解决教师编制210名,省市政府决定拨专款用3年时间新建5所中小学校,使西宁市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得到了缓解。2009年“两基”攻坚调研后,在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主持下,调研组针对全省“两基”攻坚进展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提出了用足用好国家“特岗计划”、启动省级“特岗计划”的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当年招聘1325名特岗教师,招聘教师计划于9月1日正式上岗。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是注重立法的计划性。坚持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州市县人大常委会协商,征集立法项目,适时提出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后,在认真抓好实施的同时,紧密结合全省改革发展的实际,适时对年度立法项目提出调整建议,保证了亟需制定和修订的法规尽快出台。二是把握立法的主动性和法规的可操作性。坚持提前介入,确保法规或条例草案涉及的一些难点问题在提请常委会审议前得到解决。坚持运用党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成果指导立法和监督工作。十届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职业教育条例时,将职业教育范围从在校学生扩展到青壮年农民、企业职工和城镇下岗及待业人员,并对这些人员培训的方式、内容、师资及经费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该条例更具有可操作性。三是扩大立法的民主性。对一些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立法项目,如《青海省地方病防治条例》、《青海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反复征求并注重吸收有关人大代表、专家和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不仅如此,还对《青海省地方病防治条例》、《西宁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分别在《青海日报》、《西宁晚报》上公布法规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四是维护法制的统一性。十届人大期间,委员会按照地方立法必须坚持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原则,先后两次对教科文卫方面的36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进行了清理,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
三、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把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搞好执法检查摆到重要日程,并着力在改进方法、讲求实效上下功夫。首先,在组织筹划上大胆创新,做到“三个率先”,即率先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整工作计划、率先实施发布执法检查公告、率先实施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有效增强了法律监督的实效。2003年春夏之际,我国部分省区突发非典疫情,委员会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依法防治非典的建议,及时调整年度工作安排,协助省人大常委会迅速组织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对全省非典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听取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效推动了全省上下对疫情的防治,保住了一方净土。2004年在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时,首次在《青海日报》上发布执法检查公告,拓宽了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后,及时采纳了委员会的建议,确定于2006年3月跟踪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这次检查及跟踪问效,使全省农牧区药品配送价格和一些常用药品零售价平均下降10-20%,广大农牧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其次,在检查的方法上突出“四个注重”,即注重随机抽查、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注重使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注重行政处罚与媒体曝光相结合。执法检查中坚持少听多看,事先不定单位、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率达95%以上。每次组织的执法检查都邀请当地有关的省人大代表参与检查,还专门邀请有关专业代表全程参与检查。同时,安排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建议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实施处罚,并建议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从而切实增强了监督的实效和社会效应。
几点体会
回顾多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注重把握教科文卫事业的特点和规律,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前提。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既涉及兴国战略,又涉及基本国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发展教科文卫事业需要政府依法投入和服务管理。这些特点和规律决定了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必须立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立法、监督工作。立法应侧重规定教科文卫事业的应有地位和政府的责任,监督工作应不断督促政府在教科文卫等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中不缺位、不错位和不越位。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关键。人大工作讲究法律性、程序性和规范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大工作无需创新。多年来,委员会在坚持立法、监督工作基本原则的同时,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立法中牢牢把握教科文卫事业的特点和规律,突破了地方立法大而全的老套做法,坚持把握地方特色,立足于在务实求精上有创意的立法探索,产生了良好的效应。监督工作中,遵循法定程序,注重在不断总结以往做法及经验的基础上,求真务实,大胆创新,敢于听真话、察实情,跟踪问效,切实加大了监督工作力度,使委员会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全体组成人员的作用,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保证。教科文卫工作思想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效地发挥全体组成人员的作用,关系到委员会工作的合力,关系到立法、监督工作的质量。委员会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工作和事务集体讨论决定,并注重加强联系与沟通,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全体委员在立法、监督方面的集体智慧,不断提高了议事决策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发扬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的精神,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基本要求。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大都是在教科文卫战线长期工作的专家和资深领导同志,组成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始终在委员会的整体工作上得以显现,特别是甘于寂寞、甘于清贫、不图名利、务实工作和乐于奉献的情操,成为形成并保持和谐进取工作氛围的重要基础,使委员会工作不断得以创新和发展。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正处在应对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促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必须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为此,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质量,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密结合全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的实际,切实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要坚持立大法、立管用法的原则,突出以省级立法为重点,注重提高立法质量,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省教科文卫事业科学发展方面难点问题,努力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涉及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项目共有21件,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7件,占教科文卫立法项目总数的33%,西宁市、相关自治州、自治县报请批准项目14件,占教科文卫立法项目总数的67%。从立法规划来看,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精神,我们必须统筹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如期完成。
一是要有计划、按步骤地抓好省级立法项目的落实。计划2009年完成2件:《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2010年完成2件:《青海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修订)》、《青海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修订)》;2011年完成1件:《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订)》;2012年完成1件:《青海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二是按照急用先立、科学调整的原则,对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列入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鉴于2008年委员会与省政府法制办、人口计生委组成联合调研组进行调研,认为现行法律及省条例的基本规定目前在具体执行中尚符合青海实际,切实可行,为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同时考虑到修订工作必须与国家对支持发展青海等藏区的政策相衔接,建议对该条例暂缓修订,待条件成熟再作规划。对未列入立法规划的《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等省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尽快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建议由相关部门抓紧调研起草工作,若条件成熟,适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是积极协调,加强指导,督促西宁市、相关自治州、自治县完成好立法工作。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14件立法项目中,目前已完成2件,2008年审查批准了《果洛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2009年审查批准了《海北藏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对其余12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教科文卫委员会将按计划提前介入,依法督促相关市、州、县人大常委会按计划完成立法任务。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一是工作监督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抓住事关全省工作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每年选择1—2件提请省人大常委主任会议审议,确定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议题,必要时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要认真研究关于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了解和掌握有关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努力使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执法检查要坚持“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保证法律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近年来全 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注重选择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相关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要坚持上下联动、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限期整改与跟踪检查等形式,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实效。
三是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教科文卫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到一丝不苟,严格依法办事,坚决防止和杜绝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发生。
三、重视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来抓,更加深入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委员会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加强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思广益,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议质量。重视开展教科文卫代表小组活动,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使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改进中提高,在创新中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