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改革开放步伐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日期: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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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政府法制工作的成长和发展,是与国家改革开放和青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紧密相随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青海同全国一样,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伟大历史转折。与此同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的紧迫要求,政府法制工作也经历了从艰难起步、百业待举,到活力迸发、快速发展的过程……
    30年来,青海政府法制工作坚持紧跟改革开放步伐,紧贴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环节,在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政务公开、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和保障了青海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保持青海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不断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为促进青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府立法工作紧密结合青海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研究把握立法规律,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立法进程,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每发展一步、改革步伐每前进一步,政府立法就跟进一步。一批对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有重大影响、实际工作急需的制度和措施通过立法确立起来,30年来,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92件,制定政府规章129件。近年来,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等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不断完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不断加强,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政府立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按照科学民主立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立法工作机制,改进立法工作方法。在立法项目选择上,优先考虑社会需要、条件成熟、准备充分的项目。在立法过程中,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制度,建立健全了专家论证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利用网络平台、主要媒体公开立法草案,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意见,充分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在不断推进立法工作的同时,顺应形势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建立完善了政府规章的修改、废止制度,先后三次对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废止已不合时宜的规章51件。经过清理和修订,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78件。政府立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对推动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制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自2000年开始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先后5次集中清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取消和调整913项(其中取消599项、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梳理和职责分解工作,对省级45个行政机关,3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6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的执法主体、职能配置、执法职权和法律依据进行了梳理,共梳理法律、法规、规章1787部,行政职权6053项,分解落实了工作职责,开展了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另外还制定了《青海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青海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青海省行政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规章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公正合理、公开文明。强化层级监督,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了《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级”备案审查,保证了法制和政令的统一。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2000年至2008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78起,审结2173起,撤销和变更行政决定490起,纠正了大量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解决了一批行政纠纷,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的主渠道作用。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迈出坚实步伐,“阳光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及各部门政务公开暂行办法》、《青海省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和《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青海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努力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注重不断扩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尊重。目前,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建立,全省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相融合的复合媒体雏形已基本形成,州、县级行政机关普遍采取政务公开栏的形式公开政务,全省共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443个,省政府各部门设置行政服务办事窗口(政务大厅)8个,实现了“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
    ———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广泛深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为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举办不同类型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培训各地区、各部门不同层次的行政执法人员20000余人。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政机关的不同要求,先后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专项培训,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了他们的执法能力。为使社会公众了解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培养社会公众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通过全国助残日、世界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青海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做好《政府法制信息》、《政府法制参考》的编辑工作,加强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为宣传、交流法制工作搭建了平台、营造了氛围。
    ———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明显。每一次政府机构改革都给法制工作带来新的机遇、提出新的挑战,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一直以来,坚持把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持之以恒地抓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造就了一支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不计名利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开展法制工作,在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致力于推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坚持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纠正违法行为,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当前,国家改革开放正在向纵深推进,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政府法制工作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面对新的任务和要求,政府法制机构将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依法行政、通过依法行政实现科学发展的法治理念,开阔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手段,扎扎实实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为促进青海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