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在党的思想路线和宪法法律的指引下,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从人大制度恢复到逐步走向完善,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大胆实践,认真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为自治州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回顾总结30年来我州人大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经验启示,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民族地方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海西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
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民主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遵循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客观规律,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人大选举制、任期制、代表常任制等地方国家的政治制度。海西州依照国家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恢复设立了自治州、市县和乡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不同任期的换届选举和人代会、常委会的例会制度,建立了地方国家机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引导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有组织、有领导地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建设四化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海西经济建设有了飞速的发展和进步,自治州的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会全召开之后,随着新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州人大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建立和完善立法工作制度,使海西州的民族立法工作步入起步发展的重要阶段。海西州人大突出自治州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结合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重点加强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改善民生与社会保障、保护环境与生态文明、维护稳定与团结和谐等方面的立法工作。1987年我州制定了自治条例,颁布了第一部地方法规。之后,本着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先后制定实施了单行条例11部。其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修订完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部,共修改8次,使自治州制定的条例更加适应客观形势的新变化、新发展和新要求,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3、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行使监督职责。随着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设机构,成立常务委员会,坚持两个月一次的例会制度,进一步促进了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避免了过去人大监督不及时,人代会不能按时举行,有时延期到下半年召开,审议批准计划和财政预算流于形式的状况,也避免了监督工作集中在一年一次人代会上,缺乏经常性制约机制的弊端,使地方国家机关之间建立了分工协作的法定职权关系,并在自身建设上实现了三个重大转变。一是工作上实现了从不熟悉到熟悉的转变。常委会成立时,由于组成人员对监督工作法律不熟、经验不足,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好监督权缺乏信心。经过在实践中边学习、边摸索,积累了经验,拓宽了思路,增强了信心,推动了工作。二是思想上实现了由不适应到适应的转变。刚开始时“一府两院”由于受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不习惯在日常工作中接受监督制约,认为是“挑毛病,找茬子”,不喜欢听别人说三道四等。经过一段时间的法律学习和工作配合,使“一府两院”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有了新的转变,提高了为民务政意识,增强了虚心接受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制度上实现了从不规范到规范的转变。起初的人大监督只有法律上的原则规定,没有方式和程序的具体要求,更缺乏规范的制度约束。随着在实践中的不断探索和法制的逐步完善,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整套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常委会监督工作迈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促进了监督工作的全面推进。30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00多次;有针对性地对7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对41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
4、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民主的组成部分,为自治州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大制度恢复以来,全州三级人民代表大会共换届24次,其中州级6次,县级8次,乡级10次,历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选民参选率均在80%以上,选举产生三级人大代表18000余人次,参加每年举行的不同层次的人代会,紧紧围绕事关全局、涉及民生、影响长远的重大事项,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据不完全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议案10000余份,对于改进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通过视察调研、代表直通车、代表小组联系制度等途径加强与选民的联系,积极向自治州地方国家机关反映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对于影响全局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了决议决定。改革开放初期,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关于加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决定》等,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几年,又根据代表的建议和群众的需求,作出了《关于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决定》、《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的决定》等。这些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把人民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海西人大工作的几点启示
总结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年以来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才能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党的理论创新,是搞好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年来,我们党根据不同阶段党和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适时作出了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决策。之后经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党的十五大提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依法治国”。继而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党的十七大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又深刻阐明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和核心等重要论述。新时期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科学论断,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为搞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地方党委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创造了条件。由此可见,地方人大工作的每一次进步、发展,都离不开党的基本理论的指导,地方人大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成果,都是我们党重大理论创新与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
———健全法律体系,是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制度保障。1982年新宪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建立。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这些重要成就,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恢复与发展。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宪法的实施,制定了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继而又颁布了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等多部法律。与此同时,加强了地方性配套法规建设,我省制定了相关法律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海西州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制定了自治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和自治条例的制定,系统规范了自治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使人大工作有法可依,促进了人大立法、监督和代表活动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践证明,只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做到人大工作有法可依,才是地方人大工作稳步推进的前提和基础,是人大制度建设的生命所在。
———健全体制机制,是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组织保证。粉碎“四人帮”之后,人大开始恢复工作,我州于1978年5月召开了海西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但由于新宪法尚未制定,机构、体制制度框架尚未健全等原因,未能形成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1981年6月,我州举行了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务委员会,作为人代会的常设机构,在人代会闭会期间行使一部分地方国家权力,使人大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迈出了重要步伐,促进了人大整体工作全面推进。后来,经过实践探索,积累经验,在不断完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州人大先后设立了法制民族、科教文卫、财政经济和农牧环保等方面的3个专门委员会,常委会设立了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以及三个派出机构。人代会闭会期间,这些机构在常委会领导下,加强调查研究和代表视察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因此,只有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形成规范的工作制度,才能有力地推进人大工作,在本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不断改革创新,是增强地方人大工作活力的源泉。30年来,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思想的解放、观念的转变,作为推动工作的不竭动力,使人大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我们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建设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优势和特点,密切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使地方人大工作在规范程序、完善内容、健全制度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30年的思想大解放,我们充分认识到:人大工作的创新,只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扎根群众,注重实践,才能使人大工作得民心、顺民意,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人大工作的创新,只有用辩证的思维方式,面对新情况,适应新形势,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才能焕发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更加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要求;人大工作的创新,只有在既不越权、又不失职的工作原则下,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才能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圣神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新的贡献。
三、继往开来,不断推进海西人大工作新发展
回顾总结30年的历程,海西州的民主法制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伴随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在全州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之丰硕成果。今后的人大工作要在州委的领导下,继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善于创新、敢于创新的精神,不断推动人大工作的新发展。
1、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肩负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的重任,担负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和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职责。首先,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不动摇,在政治上、组织上必须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次,要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按照党委总体工作部署,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人大决定重大事项以及监督、立法、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之中,确保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地方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为规范,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委决策的贯彻实施。再次,要在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上,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旗帜鲜明地同达赖集团作坚决的斗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积极作用。
2、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地方人大工作要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海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探索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成功之路作出贡献。在立法工作中,要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州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立法工作重点,强化立法调研,体现地方特色,不断探索科学立法的途径,提高立法质量和效果。尤其要结合海西实际,积极研究和探索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方面的立法,进一步修改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使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促进矿产资源的依法、科学、合理开发。在监督工作中,严格执行监督法及其配套法规,通过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监督手段,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自治州贯彻执行,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维护法制的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必须抓住改善民生这个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联系人大工作的实际,想民生、办民事,尤其是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等监督手段,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重点抓,反复抓,抓住不放,抓出成效,切实增强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当前要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把改善农牧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作为民生工作的一件大事,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一方面向州委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改进“三农”工作,另一方面督促政府及其部门全面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政策措施,促进新农牧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4、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州人大常委会发扬民主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不同层次和渠道实行最广泛的民主,使实体民主更加科学化。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会内民主与会外民主相结合,既要在人代会、常委会、专委会会议期间,把会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使代表和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还要高度重视会外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采集民意,提出建议等分散型民主,增强民主形式的灵活性和广泛性。二是坚持代表民主与公众民主相结合。既要发挥人大代表身居基层、贴近实际的优势,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学习,提高他们的议政能力,采纳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还要通过各种渠道广开言路,引导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听取不同阶层和利益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不断扩大发扬民主的涵盖面和参与度;三是坚持人民民主与专家论证相结合。既要发挥人民群众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中的主体作用,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特点,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又要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在那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论证决策时的意见建议,使民主决策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之上。
5、必须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新的时期、新的时代,赋予了人大工作新的内涵和任务。这就要求人大工作在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情况下,时刻准确把握时代的脉搏,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和方法,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人大解放思想,必须要以加强学习、更新观念为前提,加深对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理解,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经济知识,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特点,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密切联系群众放在人大作风建设的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例会出席率和审议质量,充分发挥每个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和业务特长,集思广益,不断提升常委会的工作水平。要打破传统的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革除束缚科学发展的工作方式,催生新的理念和工作思路,以开放的视野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使人大工作更加自觉地融入到富民强州的工作大局中。要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始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敬业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人大工作中,不断树立人大机关为民、务实、清廉、高效、进取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