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翻地覆一甲子,春华秋实三十载。60年前,在新中国成立的隆隆礼炮声中,人民共和国庄严诞生,伴随着共和国前进的脚步铿然而行,走过了光辉历程,谱写了壮丽史诗;30年前,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大潮中,地方人大常委会应运而生,一路高唱时代乐章,时刻代表人民利益,创造了辉煌业绩,做出了重大贡献。
风雷磅礴有豪情,硕果累累铸青史。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1979年8月,青海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省人大常委会,开启了我省人大工作的新篇章。30年的艰苦奋斗,我们创造了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在探索中创新,在发展中完善,在加强中提高,地方立法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人大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推进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依法选举任免工作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夯实了人大工作基础,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提升了依法履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30年的创新实践,我们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望将来任重而道远。面对新起点、新使命、新要求,要有新风貌、新作为、新成就。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进程中,人大常委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把握根本原则,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为新青海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解放思想,促进人大工作深入发展。继往方能开来,承前更要启后,我们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高举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推进青海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中,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不断续写人大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