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出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各族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基础上,共向大会提交建议504件。这些建议的内容涉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经济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大农村基层文化、教育、卫生体系建设投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力度,增强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和谐新青海建设等方面。截至2008年9月底,504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96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39%。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加强领导
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历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十分重视,经常过问和听取建议办理工作的汇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明确的办理工作要求。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将代表提出的504件建议分别交由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承办部门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在代表建议交办会上强调指出: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所提建议来源于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来源于代表个人的调研实践和理性思考,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就是尊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就是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当前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实。
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从省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中选择一些政府关注,群众关心,事关全局性的建议作为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将何金玉代表《关于在乡以下学校实行教师津贴制的建议》等9件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分别交由省教育厅等部门办理,并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现在,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的9件重点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常委会领导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马福海副主任及其他几位牵头督办重点建议的常委会领导亲自听取重点建议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汇报,并就办理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办理要求。在重点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督办要求,把办理重点建议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重点建议办理带动整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如在办理马吉孝代表《关于湟水河水污染治理的建议》中,省发改委根据加快建设湟水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的实际,在我省三江源、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工程正在实施,争取国家项目难度大的情况下,经多方努力争取到湟水河治理建设资金每年1000万元,目前已完成了《湟水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湟水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并将湟水河流域的湟源、大通两县生态治理工程列入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日元贷款项目,同时还在开行政府信用贷款中安排了湟水河治理工程建设资金。通过这些举措,使代表建议得到了较好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还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常委会上专门安排听取了省发改委和省建设厅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及时形成审议意见分别印送省政府办公厅和代表建议承办单位。
各承办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提高认识、统一交办、分别承办、严格责任、突出重点、认真答复”的总体要求,把“办理及时不及时、答复认真不认真、落实到位不到位、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好坏的标准。普遍实行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办理人员具体负责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并召开厅(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层层分解,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从代表建议办理时限、答复内容质量、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以及与代表沟通的情况来看,总体水平好于往年。建议答复的内容紧贴建议所反映问题的实质,在办理工作中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分轻重缓急,统筹兼顾,量力而为,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的认可,代表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创新办理制度 规范办理程序
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保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总结,各承办单位都已逐步建立健全了代表建议办理制度,规范了从代表建议登记立项、分解交办、办理答复到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等一系列办理程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义务和时限,进一步落实了“质量关”、“责任关”、“落实关”。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大部分承办单位在认真总结多年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提高办理质量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完善工作制度,使内部的查收、交办、催办、会办、征求意见、答复等工作环节更加规范、工作更加到位。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社保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局等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办理代表建议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和制度,形成了由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各业务处室具体办理,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部分承办单位还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本部门各承办处室目标考核结合起来,为办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深入调查研究 密切联系代表
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是办好建议工作的重要前提,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作为建议办理的重要环节来抓,要求各承办单位都要与代表建立密切联系机制,通过加强沟通和协调,有力地推进办理工作的开展。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代表建议后,都能及时与代表联系,准确了解把握建议的初衷和内涵;办理前,事先将答复内容告知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办理中,采取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走访代表等方式,及时与代表沟通情况,协商解决方案;办理后,又与代表联系、了解是否收到答复函,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各承办部门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工作已经成为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许多承办部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与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研究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办理难度大,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不说空话,得到了代表的理解。省建设厅要求各承办处室在办理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主动”,即主动联系、主动上门、主动汇报,把办理过程作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查找解决工作不足的重要途径,拓展了办理工作的内涵。为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绝大多数承办单位改进办理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积极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深入了解代表建议的意图和要求,提高了办理效率,也使代表更多的了解国家政策,了解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产生了双向互动的良好效果。
加强督促检查 注重办理实效
取得实效是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质量,讲求实效”既是省人大常委会对办理工作的要求,也已逐渐成为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目标和标准。为了集中力量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办理重点,统筹安排,讲求实效,保证办理工作进度和办理工作质量,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在办理那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两基”教育、农村医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代表建议时,从多方面入手想方设法,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办理任务较重的部门结合工作重点,在承办代表建议中还选择了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作为承办部门的重点建议,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对办好其他建议起到了示范作用,带动了整个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来看,越来越多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不仅做到了“件件有答复”而且更加注重解决代表提出的实际问题,使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得到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