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开拓创新 更好的发挥人大在新青海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日期:200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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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定在全省开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后,省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通过干部大会、党组理论学习研讨会、党支部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动员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大讨论活动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继续解放思想转化为促进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学习研讨活动气氛热烈,同志们畅所欲言,纷纷谈体会、讲感受。现将有关发言摘编刊发如下。

 

 

 

在发言时强调,强卫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已经站在了加速起飞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处于向科学发展迈进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法定原则的前提下,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使人大工作与我省改革发展的决策紧密衔接,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相符合,在新青海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一是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在人大工作中解放思想,首先是人大自身要深化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置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全局去理解和认识,坚决克服自卑意识,坚决破除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错误观念,坚决纠正“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错误思想,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振作精神,坚定信心,卓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在立法工作中,牢固树立立法为民的思想,突出立法质量这个重点,在切实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中出思路、想办法,注重立保障改革的法规,注重立促进发展的法规,注重立维护民利的法规,注重立务实管用的法规。在监督工作中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切实突出监督实效这个重点,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努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代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开阔思路,逐步建立形式多样、效果明显、能够激发和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的代表活动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在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方面,要优化结构,提高素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要加大人大干部同党政部门干部的交流力度,改变人大干部只进不出的局面。二是人大工作思路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人大工作继续解放思想,首先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出发,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根本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始终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合步、合力。其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深化省情认识,把握发展规律,进一步探索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和促进改革发展的新路子,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三是要坚持人大工作制度的创新。到人大工作半年多来,在调查研究和实际工作中,确实感到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程序性规定还不够健全,有的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机关工作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从总体上搞好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堵塞制度漏洞;已经制定的一些制度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没有达到预定的效果,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还有一些相对完善的制度,在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贯彻落实,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制度创新方面,不论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还是会务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都还有大量事情要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四是人大工作要改进方式方法。科学发展观既是认识论、发展论,也是方法论。我们一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依法按程序办事,也要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工作效果。首先,要以开放的思维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其次,人大工作方法必须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特点。第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大工作充分体现时代要求,保持蓬勃向上的生机和活力,更好地发挥人大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中的重要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

在发言中说,目前,在地方立法中普遍存在着重复立法、照搬照抄上位法的问题;缺乏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权利与义务不相一致,部门利益“法规化”的问题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出路还在于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一)开门立法。开门立法应该把“开门”二字贯穿于整个立法过程的始终,从立法规划的制定开始,从调研、论证到审议、修改,都真正做到开门立法,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个阶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复论证研究。(二)民主立法。当前,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部门利益“法规化”、合法化的问题。要改变地方立法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关键在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原有的立法模式和思维,实行民主立法。(三)科学立法。一是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科学安排立法项目,特别是要加快省级立法步伐。二是要加强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立法知识和技术的培训。三是要树立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便于操作、解决问题的立法理念,有几条写几条,不求“大而全”,只求简明实用。刘晓副主任说,监督法颁布实施以后,摆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前的是如何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实效的问题。但在现实中存在着不少的束缚和障碍。一是就监督主体方面来说,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成员一般都是从党政领导岗位转过来任职的,觉得既然到“二线”工作了,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使监督权的行使难以完全到位。还有一些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受习惯性思维方式的影响,有关监督工作的思路跟不上形势需要等问题。二是从监督的客体方面来讲,有些被监督者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看法,认为人大监督是“挑刺”、“找麻烦”,在思想上产生抵触情绪,在行动上设法规避监督。面对这种状况,必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地贯彻监督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刘晓副主任说,解放思想没有止境,探索创新是永恒课题。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将更加重要,面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惟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才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

指出,解放思想,不能就解放思想谈解放思想,而是要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着眼点。应当肯定,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努力,牧区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特别是牧区实行草场和牲畜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牧民的积极性,牧民收入大幅度提高。但也应当看到,牧区发展的平均数同时也掩盖了日益拉大的牧民收入差距,掩盖了牧业组织化程度低下的客观实际,牧区发展并不平衡,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因此,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体制和机制创新,在实践中努力探索提高牧业组织化和经营管理水平,缩小牧区收入差距的新途径。从一些地方的成功实践看,一条有效途径是立足于牧区经营体制创新,从推动牧民组织化切入,推行股份合作制。通过优化结构、政策支持、降低成本,形成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良性互动格局。

推行股份合作制,是指用工业理念发展畜牧业,用企业化方式管理畜牧业,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以生产经营能手即牧业大户为中心,实行利益联结,股份合作,组建股份合作制牧业公司。合作方式是在坚持党的农村牧区基本政策前提下,大户和中小户均以草场、牲畜、基础设施、机具、劳动、技术、管理和资金等入股,成为股东,共同劳动;占多数股的大户即经营能手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按股分红,按劳分配。这样,可以兼顾大户和中小户的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大户可以凭借较多的草场、较完善的基础设施、较充裕的资金投入和较强的经营能力发展得更好更快;小户则可以依托自己的草场、畜群等股份和劳动获得收入。

推行股份合作制,其着眼点在于通过牧区经营体制和机制创新,以利益联结为核心,发挥经营能手的作用,稳定提高小户收入;其实质是把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运用到畜牧业经营管理上,实现草场使用权与经营权分离、牲畜和基础设施等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以确保股份合作制牧业公司的健康发展。实行股份合作制,有利于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加速工业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步伐,有利于技术进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青

强调,要结合人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一)在大讨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人大干部经验丰富,对省情比较了解的优势,同时,也要克服经验主义和因循守旧的保守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认识新变化,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二)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一是要在省情认识上进一步统一思想;二是要在产业发展上有可行的建议;三是要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切实做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在监督中服务,切实把依法履职根植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三)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是领导干部解放思想的一个重要体现。要紧紧围绕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目标,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力求使人大机关的工作作风在五个方面有所转变:一是不断增强学习各方面知识的积极性。人大工作涉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因此,我们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仅要学习理论政策、法律法规,还要勤于学习各领域、各方面的知识,善于用全局的、长远的眼光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二是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主动性。立法也好,监督也好,重大事项决定也好,都有一个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社会和谐的目标。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要了解、掌握,要主动深入到各地区、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三是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敏锐性。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善于查找,通过调查研究,找准监督的重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四是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明确监督目的,找准的问题,要监督到底,直至问题的解决。五是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自觉性。

总之,要做到大讨论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青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与全面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

说,人大工作应该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在工作中继续解放思想、全方位推动工作。第一,加强立法工作,推进资源节约型发展。近年来,青海经济的大发展,是实施资源转换战略的结果。我们已经形成的以矿产资源能源开发为主的产业体系,既推动青海经济跨上了一个大的台阶,同时也形成了资源能源的粗放经营,增值效益不高,浪费严重。所以,省委适时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非常正确的。为此,省委赋予人大“要制定完善节约资源的地方性法规,严格执法,推动节约资源走上法制化轨道”的任务。要完成这个任务,就得解放思想,破除惯例,超前谋划,以适应发展需要。一要打破常规,率先制定节约资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我省立法计划省级立法项目中没有涉及节约资源方面的内容,且全国人大在审议《循环经济法》,我省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及时调整我省立法计划,列入节约资源方面的立法项目。二要加强论证,集中精力督促资源节约立法。第二,加强立法工作,推进优化发展环境。近七、八年中,为改善、优化全省发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收效良好。但仍有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有思想封闭保守、法制制度不够健全、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到位等问题。为此,总结近些年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优化发展环境的规范化、制度化,才能真正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在目前,我们应从抓政府诚信入手来创造社会诚信氛围,应尽快改变政府职能随意性的局面。第三,加强立法工作,推进社会稳定。青海多年的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就是因为保持了社会大局的总体稳定。然而,随着社会发展,我省进入“矛盾凸显期”,在这种情况下,要重视建立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整机制和权利保障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协调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惟有立法,才能使四个机制建立得更加符合实际,更能体现民意;惟有靠立法,才能保证四个机制运转顺畅。相信在目前社会稳定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基础上,随着利益协调的法制化,我省社会必然更加稳定,经济必然能够又好又快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耀

在发言中强调,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核心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认识和切实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勇敢地从制约科学发展的观念、体制和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以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的大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人大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担负着保证宪法、法律正确实施,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重任。因此,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工作,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部署上来,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人大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人大机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就是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重点在促进科学发展和坚持以人为本上下功夫。要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突出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历史任务,通过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法定职责,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职能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制定地方性法规,还是开展对“一府两院”的监督,都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