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

日期:200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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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与和谐主题,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依法治省、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我省“十一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一、立法工作

坚持以制定和完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为重点,切实加强经济立法,完善社会管理和人大制度方面的法规,继续搞好民族立法,扩大立法民主,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1、根据“十一五”规划目标和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相衔接,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供用电管理条例、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规。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实施草原法办法、实施代表法办法和气象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规。及时批准、批准修订西宁市和各自治州、自治县报批的法规和条例。

2、指导和帮助有关自治县搞好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及时批准门源、民和、化隆三个自治县报批修订的自治条例,完成全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

3、认真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扩大立法民主的若干规定》,在坚持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公布重要法规草案等制度的同时,拟选择1—2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组织立法听证会,进一步提高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4、加强立法调研,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立法调研项目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于年底之前拿出立法调研项目法规草案初稿,为明年立法工作打好基础。选择部分法规,进行立法效果的调查研究,努力改进立法工作。

5、充分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统一协调作用,加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和指导工作,完善统一审议和专门审议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规范立法技术,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6、参与国家立法,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认真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二、监督工作

坚持以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抓好法律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

7、在法律监督方面,拟对食品卫生法和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以“发展循环经济与节约资源”为主题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在青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

8、在工作监督方面,拟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实施《公务员法》、旅游业发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政务公开情况的汇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汇报,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

9、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2005年财政决算,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10、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拟在9月份安排省民政厅厅长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评议。各专门委员会组织听取“两院”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并进行评议。

11、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继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来信来访的受理、交办、督办和反馈工作。搞好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加强协调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出发,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的议事决策水平。

12、根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13、严格执行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四、代表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省委20号文件精神,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表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14、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代表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对人大代表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代表、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

15、进一步完善人大、政府和“两院”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制度,提高向代表提供信息服务质量,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加强代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

16、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和活动的参与,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组织代表参加立法、执法检查和集中视察、专业代表小组专题调研活动,认真总结代表约见厅局长活动的经验,规范代表约见厅局长活动的程序和办法,继续开展“代表直通车”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应邀请代表列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活动。

17、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拟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2—3个承办代表建议的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中选择3—6件重要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有关专门委员会协助做好跟踪督办工作。认真抓好前两年代表约见厅局长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工作,进一步促进代表建议事项的落实。

五、普法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根据省委部署,结合我省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县乡人大搞好换届选举,努力推进依法治省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8、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拟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作出“五五”普法决议,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促进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19、拟于6月份召开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重点研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并切实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常委会自身建设

按照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的三项原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

20、坚持常委会学习制度,认真举办法制讲座和专题讲座,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21、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和代表、信访、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22、坚持走群众路线,针对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调研课题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自行确定,各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厅协助做好调研工作。

23、加强对人大宣传工作的领导,整合机关宣传工作力量,认真搞好“三会”和常委会日常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继续搞好人大工作记者采访团活动和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加强《青海人大》办刊工作,不断提高刊物质量。进一步加强人大信息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并积极推动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

24、按照省委决定和常委会党组的部署,在机关全体党员中认真开展“学习党章,寻找差距,增强党性”专题教育活动,并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努力把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坚强的政治工作机关和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集体参谋班子、集体服务班子。

25、加强对州(市)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积极反映并帮助解决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进全省各级人大工作。继续举办全省人大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抓好机关干部的培训工作。拟于8月份组织召开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与外省区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