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工作,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建立督办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各种措施,努力在提高建议办结率,提高代表满意率上狠下功夫。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14条意见建议,截至目前,36条建议已经得到解决,占32%,49条建议正在解决,占43%,因条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许不能解决的29条,占25%。
———统一交办。每年人代会结束后,对接收到的代表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立即着手从文字表述、规范语序等方面详细修改,梳理成条、综合分析、分门别类后,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统一把代表建议交县人民政府,提出办理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时限。
———加强督办。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时限,一般要求承办单位在每年10月底办理完毕。在这期间,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办,以提高办理质量。一是每年以常委会名义下发关于加强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通知,以书面形式进行督办;二是要求政府加大对承办部门的督促力度;三是常委会领导及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承办部门,通过查记录、听汇报等形式了解领导是否重视,办理制度是否建立,是否有专人负责等情况。通过多种方法不定期地督办,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
———规范答复。按照常委会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完毕后,常委会要求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以对代表负责的态度用书面形式答复代表,且要做到件件有答复。并将答复情况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根据交办会上提出的“答复文本要规范,要有实质内容,意见要明确,力戒空话、套话,避免答复流于形式”的要求,常委会对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情况逐一审查,对答复不规范的,坚决退回重办,直至代表满意。除规范书面答复外,常委会每年年底组织召开现场答复会,让承办单位向人大代表零距离答复所提出的建议,接受询问,使人大代表更加知情。
———表彰先进。为了调动政府职能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常委会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奖惩机制,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奖励办法,每年按奖励办法从承办单位中评选出办理工作突出的3—4个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作者单位: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