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日期: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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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6月27日至7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环境资源代表专业小组成员组成调研组,在曹文虎副主任带领下,通过现场听取汇报、集中查看与分散查看、重点查看与随机查看等形式,对西宁市生物园区博物馆群5A级旅游景区创建、大通县全域旅游创建、互助县5A级景区创建、尖扎县坎布拉景区、贵德县国家地质公园、青海湖景区及周边公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对乡村旅游接待点、旅游景区及餐饮场所、商铺、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的环境状况、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情况以及景区周边是否存在“八乱”现象进行了检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在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区域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明确了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完成时间和具体内容。两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协调配合,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积极开展旅游“春潮”行动,治理景区及沿线周边环境,消除“八乱”现象,使全省旅游景区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年底实现全省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洁、生态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和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全省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省旅游、住建、交通、环保、湖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协作,全力抓好落实,形成了推进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的强大合力。省旅游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旅游景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明确各地区和旅游景区的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督促落实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环保厅以家园美化行动为抓手,统筹安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三江源农牧区清洁工程、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兰新高铁青海段沿线和青藏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青海省交通沿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整治对象、范围内容、工作职责、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抓改造提档次,抓管理上水平,抓服务优环境。省住建厅报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清洁环境行动的意见》,重点对全省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提名地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各地积极改善城镇环境面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湖管局制定了《青海湖环湖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方案》,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与环湖三县共同编制并实施了《青海湖景区乡村旅游发展与控制规划》,联合环湖周边两州三县,对青海湖景区及周边开展持续的整治工作,推进景区环境不断改善。各市(州)政府将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列入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辖区内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确保了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自2014年以来,全省各相关部门共派出检查组42组(次),先后赴全省重点景区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金银滩—原子城景区建成了统一的销售摊位、塔尔寺景区设立了流动摊位,督促青海湖景区、祁连风光旅游景区、门源百里花海景区及西宁市辖区景区集中清理景区垃圾,设立标准垃圾箱及污水处理设施,督促贵德县对景区道路进行维护等。同时,组成工作组,对全省环境整治情况开展了3轮督导检查,针对环湖地区垃圾污染,督促海南、海北两州动员干部群众2.3万余人次,机械车辆1000余台,对环湖乡镇、景区、交通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广告标语牌、临时建筑等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改善了周边环境。海西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清理整治了察尔汗盐湖景区、可鲁克湖景区、都兰枸杞产业园、格尔木市区、德令哈市区等环境卫生,使得景区面貌焕然一新。同时,对旅游景区内无照经营、流动摊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等损害旅游者权益、扰乱景区秩序、影响景区形象的行为进行联合督查,进一步规范景区商业、餐饮、娱乐经营摊点。此外,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共聘请227名监督员,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督查工作。

(三)加强文明宣传,提升服务质量。省旅游局在制定下发《青海省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的基础上,联合各有关涉旅部门赴各市州、重点景区、旅游企业、重点场所,督导检查旅游市场和安全工作,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文明、有序。同时,在西海都市报等媒体持续刊登“诚信经营、文明旅游”温馨提示,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平台每日发布文明、安全旅游提示语,向广大市民倡议安全出行、文明旅游理念。组织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对饭店、景区、乡村旅游点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联合省公安厅、省台办、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宁海关等单位,对出境社、赴台社领队人员,就出入境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通过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旅游”宣传月活动,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广大群众和游客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环境更加整洁优美,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多措并举,提高维护景区环境自觉性。一是省旅游局对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摸底调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青海省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和标准,建立完善景区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重点解决景区内外“脏、乱、差”现象。二是将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与星级景区评定、旅游项目申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将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情况、乡村旅游接待点环境卫生状况纳入创建旅游景区和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评定的重要考评指标,对不达标的景区和乡村旅游接待点不予通过评定等方式,提高各地区对维护景区、景点环境的自觉性。三是将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列为各市州旅游项目申报的重要指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市州旅游局,在来年申报旅游项目及旅游厕所建设等方面不予安排补助资金。通过上述多种方式,提高和调动各地区、各旅游企业对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推动景区及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全省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全省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地区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有些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不彻底,存在卫生死角;有些地区的旅游厕所还未开放,有些景区及周边的旅游厕所保洁不及时,无人清扫管理,脏乱差的现象依然存在。调研发现,环湖西路旅游厕所无人管理、污水横流、难以下脚;海南境内109国道两边的中石化加油站,由于缺乏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垃圾乱倒,游客如厕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影响旅游整体形象。此外,部分地区国省道及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不彻底,高速公路出口、城乡结合部及景区周边管理不到位,修理经营摊点散乱、随意停车洗车,铁路沿线村庄及老旧站场物料乱堆、垃圾乱倒、破败房和私搭乱建及交通拥堵、停车难等现象普遍存在。调研发现,互助北山十二盘观景点垃圾倾倒山背后,景点沿线摆摊设点,私搭乱建经营房屋及摊点,厕所档次低,且垃圾无人清扫。

二是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健全。旅游交通、景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总量不足、管理不力、使用不便,难以满足旅游发展和游客增长的需求。大部分旅游景区运行管护经费投入不足、渠道单一,已有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不能保障;一些地区环卫设施存在闲置或不运行现象,保洁队伍、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监督监测制度尚未有效建立。有些单位和部门在路域环境整治方面存在职责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

三是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旅游景区宣传教育引导不够,环境整治中没有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群众参与和自我管理意识缺乏。有些地区配备的环保设备设施损坏丢失较多,保洁工作缺乏督促管理,垃圾清运不及时或垃圾直接焚烧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影响了整治成效。个别地区对旅游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旅游行政人员管理水平低、人员少,不会管、不善管、不敢管、没法管,影响旅游业的正常发展。调研发现,由于坎布拉景区门票价位高,导致道路不畅通,原有坎贵公路得不到充分利用,旅游线路形不成闭环,致使景区人气不旺,影响了两地旅游业的发展。

四是环湖周边旅游环境状况需进一步改观。当地群众和一些外来人员受利益驱动,未经湖管局和当地政府同意,采取占用和非法流传草场,改变草场使用性质的方式,在承包经营的草场上违法建设,特别是黑马河地区私搭乱建帐篷宾馆、私开旅游通道、私设景点、私立广告牌等现象突出,消防、环卫、道路交通、餐饮食品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草原虫害问题也相对突出,给环湖地区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此外,环湖路内严格限制与生态环保无关的任何建设项目,致使景区核心区居民生产生活设施长期得不到改善,群众心存怨气,对景区环境整治工作有抵触情绪,整治工作推进艰难。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青海湖南岸共和县境内共有违法建筑148处9万余平方米。帐篷规模已达到570户22023顶,环湖五乡镇共私开通道127处。

三、对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建议

一是继续加强综合整治,确保旅游环境卫生有序。一要认真落实“十三五”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把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放在旅游发展的首位来抓,有效改善旅游景区环境卫生面貌,全力打造卫生有序的旅游环境。二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环保、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铁路公路沿线及周边环境的监管,持续开展旅游环境卫生大检查、大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三要进一步提高旅游客运企业、旅游购物场所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意识,杜绝旅游者乱丢垃圾等行为,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二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环境整治成果。一要积极探索路域及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积极引进各项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同时,调动交通沿线各级政府和群众参与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巩固环境整治成果。二要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和公共厕所管理水平,加大街景改造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加强公益性景区、旅游客运交通、停车场、景区公路、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动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三要不断加大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经费投入,吸引社会资金按照规划统一建设经营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公厕等基础设施,形成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新格局。

三是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一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景区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二要不断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着重抓好重点旅游景区入口道路、旅游商店、观景小道、厕所、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全省A级景区、星级农家乐、星级酒店的整体服务水平,健全景区安全保障体系,为游客创造舒心、安全的旅游环境。三要认真研究解决坎布拉景区与贵德景区通达性问题,保证游客顺利进入景区,努力形成环状旅游。

四是坚持景地联合协作,有效遏制私搭乱建现象。一要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景地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环湖地区土地管理、规划审批、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职责,既要保障当地老百姓的利益,又要做到对私开通道现象的有效管控。二要大力整治黑马河地区乱搭帐篷和湖东地区滑沙等违规经营行为,规范设置,严格管理。三要加快环湖地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湖地区景地共管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