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吴海燕同志任职的议案

日期: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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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提请批准任命:

吴海燕同志为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请予审议。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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