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青海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青海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两新”目标和“三区”建设战略,进一步深化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强化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民生资金审计,依法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法治、维护民生,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一年来,共对1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所属单位82个,审计和审计调查了农村牧区保障性住房等12个专项资金和玉树灾后重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一、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扎实工作,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财政收支再上台阶。全省总财力突破1300亿元,达到1307.5亿元(含债务收入60亿元),增长1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6.4亿元,增长22.8%。特别是在中央增收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共争取到对我省各类补助资金838.6亿元,同比增长14%。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突破千亿元大关,完成1188亿元,比上年增长22.8%,支出执行率在95%以上,支出均衡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二是民生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89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5.4%比上年增加3.4%。对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住房保障、生态保护和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继续加大。三是加大重点项目投入对下转移支付。认真落实“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东部城市群和城镇化建设,加大对三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坚持财力下移,持续增加省对下转移支付,不断提升基层财政保障水平。
同时,许多地区和单位坚持把审计整改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结合起来。省财政部门把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查找自身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财政管理不断深化的重要抓手,从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上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省本级财政专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大了对部门单位违法违规资金的收缴力度。截至2013年3月底,2012年审计的26个部门和地方及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15264.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122.16万元,清理净结余资金重新立项1006万元。同时,有的地区和单位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二、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对省财政厅2012年度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财政专户管理运行及省财政厅项目库的建立、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等情况,关注了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和效益性。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管理和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规范的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及时收缴入库。自201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以来,2010—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5358.67万元。但由于企业上缴困难,使得预算收入不能按时入库,影响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的有效执行。同时,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还存在收入规模小、范围窄、结构单一等问题。
2.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截至2012年12月底,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户资金结余26318.48万元,其中结余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有12个部门(单位),大部分为以前年度未实施的采购资金;结余资金10万元以下的有39个部门(单位),大部分为采购实施后的净结余。另外,截至2012年底,省财政下达省检察院和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政府采购额度7548万元尚未实施;省体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943.2万元资金未实行政府采购;全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调查中发现,有7554.6万元的设备、软件购置未实行政府采购,占审计调查采购资金的11%。
3.部门(单位)结余资金较大,未及时发挥效益。截至2012年12月底,104个省级预算部门(单位)中76个单位公共预算资金年末结转结余338711.17万元。预算执行审计14个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41070.35万元,而反映在结转结余科目的仅23459.73万元,还有14104.42万元反映在往来科目,3506.2万元未在会计报表反映,占结转结余资金的42.88%;三年以上结余11244.79万元,占结转结余资金的27.45%。
(二)部门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部门(单位)依法理财意识增强,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基本合规合法。但个别单位依然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违规发放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1.“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2012年,被审计的7个部门(单位)存在超预算问题。其中6个部门(单位)招待费支出超预算,7个部门(单位)车辆经费支出超预算;4个部门单位出国经费支出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超支部分主要在项目资金中列支。
2.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一是省人防办坐收坐支房屋租赁收入454.22万元。仅省人防西门地下城工程管理办公室2012年支付13名职工及临时工福利、岗位津贴、加班费、考察费等68.28万元,人均发放超过5万元;二是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09—2011年门票收入、资源有偿使用费16050.08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虚列工资、监考费支出1731.96万元,挂往来科目或存入“小金库”中开支。一是2010—2012年,青海师范大学及其所属人文学院、教育学院等6个单位虚列离岗、离职人员工资、监考费、面试费支出1288.58万元,挂往来科目或存入“小金库”,用于发放教师课酬补助、绩效工资及电话、交通补贴等;二是2012年,省体育局所属体育工作一大队、二大队扣发退役待分配运动员工资、目标责任考核奖金443.38万元,用于本单位发放补助、弥补经费等。
4.出虚假套刊,非法乱收费。2011—2012年,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套刊出版虚假刊物《青海师范大学学报》,涉嫌学术造假,分别以每篇260元至6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版面费共计13.1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补助、支付旅游费等。
5.上级补助收入核算不规范,部门预算不完整。省民宗局等6个部门(单位)将上级补助收入在预算外账户或会计往来科目核算,预算外账户核算的资金余额未在会计报表反映,往来科目核算的未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收入和支出金额。6个部门(单位)2012年收入7625.31万元,其中未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有2142.17万元,在往来科目反映的有5483.14万元。年末余额6261.14万元,其中未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有884.24万元,在往来科目反映的有5376.9万元。
6.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省交通厅2004—2011年,累计投入5066万元,修建、购置停车场、人防工程、北京住房及车位、家具等未入固定资产账;二是2009—2011年,玉树州法院将收取的诉讼费36.83万元存入单位职工个人账中;三是海西州法院执行案款账户资金未在单位决算报表中反映;四是2012年,西宁市法院将行政和专项结余资金转入食堂和协会账户79.48万元。
7.往来账清理不及时。截至2012年底,省交通厅等6个部门(单位)应收款年末余额31781.75万元,应付款年末余额25208.25万元。其中省环保厅超过10年以上的应收款1014.25万元,应付款796.9万元;省科技协会个人借款53.57万元,3年以上个人借款33.74万元。另外,截至2011年底,省教育厅、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应收款年末余额为944.19万元,其中3年以上挂账451.39万元;应付款年末余额1678.71万元,其中5年以上挂账315.36万元。
8.省体彩中心代扣个人所得税1315.85万元截至2012年12月底未及时缴纳。
(三)2010—2012年省级预算内安排项目前期费、基建贷款贴息及省级融资平台还贷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前期费和基建贷款贴息的安排下达,有效推进了我省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及民生事业建设,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1.项目前期工作没有引入竞争机制。省发展改革委2010—2012年下达本委及下属单位193个项目,占前期项目的25%;金额11530万元,占前期费的37%。2010—2012年安排省投资评审中心全省政府性投资项目概算评审费1220万元,不符合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
2.项目前期费没有实现有偿、滚动使用。2010—2012年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省级预算内资金项目前期投资计划31000万元,均为有偿滚动使用资金,但截至2013年3月,2010—2012年安排下达的项目前期费回收资金为零;以前年度安排的项目前期费2010年以后回收资金为零。
3.有些政府信用贷款直接还贷,贷款使用效益不高。如2010年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从青海银行贷入应急贷款25530万元,其中贷入的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费、兰新铁路第二线青海境内工程征地拆迁费、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5530万元,全部是当年贷款,未使用当年归还,支付贷款利息305.25万元。
(四)民生及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主要审计了农牧区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农村牧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实施的水利、扶贫和农村卫生发展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教育、住房、医药卫生、文化及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我省城乡居民的生活条件,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了广大百姓的好评。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农村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存在的问题。
(1)个别学校和教学点在布局调整过程中未按规定征求群众意见。2006年以来,我省有45所学校、22个教学点未开展实地调查、评估和征求群众意见。
(2)受省级及地方财力影响,个别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仍然有待改善。一是寄宿设施仍然不足,寄宿条件仍然简陋;二是部分学校管理和服务能力不足;三是部分学生乘坐的交通工具管理不够规范。
2.农村牧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
(1)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率较低,截至2012年6月,全省实际编制了新农村建设规划的仅876个村庄,占应编制计划的41%。一些地区因缺少新农村建设长远规划,导致重复投资。如有的地方2009、2010年刚对困难户进行了危房改造,2011年又进行了整村搬迁,给国家和农户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2)部分亟待改善住房条件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截至2012年底,我省尚有符合政策要求的40729个“四类”特困户由于自筹能力有限等原因未能解决住房问题,6444户无房或危房的游牧民未能解决住房问题。部分有能力建房的农牧户享受到了国家补贴,而部分特困户因无力筹措建房资金却无法享受国家补贴。
(3)部分地区保障对象不符合政策规定。一是有的地方将整村搬迁村、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因修建铁路而搬迁的农户纳入危房改造对象;二是少数地方存在重复享受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现象。
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不到位。省本级相关部门、果洛州等2个州本级和互助等19个县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5957.45万元,占应安排总额的46.67%;黄南、海北等4个州本级和城东区、囊谦县等24个区县的13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存在缺口153503.69万元,其中2个项目因资金未落实而处于停工状态。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省本级相关部门、海南和玉树2个州本级、尖扎等6个市县因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等原因,造成11152.66万元资金闲置;门源县700户租赁补贴235.2万元未及时足额发放;尖扎县将73万元资金用于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治多县将163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
(3)保障性住房长期闲置。海北和海南州本级、贵德和同仁等13个区县由于市政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以及分配不合理等原因造成13073套保障性住房处于闲置状态,有的保障房闲置已达6个月以上。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1)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服务能力水平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一是部分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尚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二是村医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尚未建立。同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不规范医疗行为。抽查发现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开具大处方、违规收费、超标准使用抗生素等不规范医疗行为,没有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政策。
5.部分项目未实施或进展缓慢。
一是截至2012年9月底,循化、民和等五县实施的8个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中,1个项目仅完成计划的30%,3个项目尚未开工实施;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仅为27.7%。
二是截至2012年12月底,亚洲银行贷款青海省东部地区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于设计部门提交施工图纸缓慢等因素,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仅为项目总计划的19%。
三是截至2012年6月底,海西州、贵南县“文化进社区”项目未实施;西宁、海西、海东等地所属8个县“两馆维修改造”共计资金1110.73万元未实施;西宁市、贵南县、贵德县、刚察县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共计217.6万元由于拆迁、单位撤销等原因项目未实施;乐都县6个社区无办公场所,所购29.06万元设备闲置。
6.部分项目配套资金到位不足。一是截至2012年12月底,西宁防洪及流域管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7675.77万元,占应到位资金的17.63%;二是截至2012年12月底,化隆县、循化县、乐都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自筹资金未到位11961.3万元,占应到位资金的40%。
(五)全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了12个省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19个,抽查了8个州(市、地)社保部门和3个县级部门的系统应用情况等。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省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推进了我省电子政务发展,改善和增强了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但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间互联整合难度大。如社会保障系统建设,2007—2011年我省累计投资5855.12万元,但截至目前,各级社保和医保两大业务经办机构信息系统仍维持分地区、分险种、软件不统一的运行管理模式,而近年来逐步出台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业务,又增加了系统的多样化,使全省“五险合一”系统数据整合难度更大。
2.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存在重复建设。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覆盖所有州县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的党政机关政务内网网络,电子政务外网也已覆盖到州县政府。但抽查的12个省直部门中有10个部门仍然租用电信线路组建自己的业务广域网,仅地税、公安、工商等3个部门(系统)每年的线路租用费就高达766万元;不同级次的各个部门、甚至各单位的不同内设机构,都已建设或在规划建设自己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仅形成重复投资,而且增加了后期维护费用。
3.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一是部分业务系统建成后没有投入使用。2010年省质监局根据国家质监总局要求建成的全省质监业务应用系统,截止2012年7月没有投入运行。二是全省电子政务外网使用率较低。本次调查的12个省直单位中10个单位网络线路处于闲置,没有接入任何终端设备。
(六)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情况,重点抽查了城乡住房、交通、医疗、学校、水利等方面的60个项目,涉及概算总投资169.37亿元,占玉树灾后恢复重建总投资的55.31%。审计结果表明,经过三年的努力,玉树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新玉树的崭新面貌初步显现。但审计中也发现社会捐赠资金拨付到位率较低、冬季施工费未及时拨付、结古镇供水厂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审计期间已全部得到纠正。
上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得到纠正。如青海师范大学审计过程中边审计边整改,已将违规资金16笔348.38万元上缴单位财务,并对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省妇联已将579万元交入财务账。大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着手建章立制,还有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解决。
三、审计建议
(一)加大综合预算编制力度。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资金结余、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有机结合,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合理制定“三公经费”标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加强政府采购结余资金的管理,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与各部门(单位)及时对账,未执行的采购项目加快执行进度,将结余资金收缴财政。
(二)强化部门(单位)依法理财意识。一是增强预算执行意识,严格预算支出范围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一条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继续清理各单位账户,清理往来科目,清理结余资金,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三是提高预算执行率。对当年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低的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要追究责任。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大力推进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规划工作,将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按轻重缓急顺序分类安排项目预算,有条件的尝试进行重点项目三年滚动预算。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与资金管理、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促进项目预算的有效执行。
(四)完善项目前期经费管理使用机制。项目前期工作要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资金预算监管制度,减少随意性。扩大市场范围,鼓励外省乃至国外高水平公司来青参与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前期费使用效率,实现项目前期费滚动使用;完善项目前期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前期费使用范围、支出标准以及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内容。
(五)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资金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县级财政自主分配权,减少或取消对基层专项资金的配套要求,保证这些地区发展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对农牧民特困户实行更加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自筹资金短缺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特困农牧户无房住和盖不起新房的问题。
(六)加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面,进一步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在现有政务外网建设基础上,扩大网络覆盖范围至县、乡、社区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完善并推进政务外网的管理使用,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地产、金融、公安、工商、税务、住房建设、卫生医疗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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