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张国生厅长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省政府十分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总体来看,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好的,绝大部分审计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各有关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积极进行了整改。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和省人大财经委的要求,现将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财政厅在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府预算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为构建青海省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财政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相关要求,2010年初省财政厅重点就进一步做好健全公共预算、细化政府基金预算编制,试编2010年并全面编制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工作,积极筹划、认真准备,做了大量细致具体的工作,制定了《关于构建我省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财办便字[2010]30号),明确了业务处室的工作职责,并对工作进展提出了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实现在2011年全省人代会上提交审议完整的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目标任务。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1.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今年,按照财政部“从2011年起,地方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省财政厅再次衔接省国资委等部门,重新上报了《青海省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并对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进行了全面的测算,夯实了相关基础数据,2011年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关于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目前我省已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将中央政府代理发行的地方债券先行纳入了预算管理。对其他地方政府性债务,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纳入预算的具体管理办法,届时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逐步将这部分债务纳入预算统一进行管理。
3.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国务院“从201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的要求,省财政厅积极会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落实,在做好前期培训等各项基础工作的基础上,于去年2月份正式启动了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同时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和部署,于5月份试编完成了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分别报送了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从2011年起,按照财政部和人社部的要求,全面编制我省社保基金预算。
(二)关于“财政支出进度不均衡,年末结转资金较大”的问题。
鉴于此问题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考虑到预算下达、资金拨付使用是一个完整的链条,缺一不可,需要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为此省财政厅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方面加大了与中央有关部委的汇报沟通力度,争取中央对我省提早下达专项资金;另一方面,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完成全年支出预算任务的紧急通知》,狠抓财政支出进度,一是量化支出责任。将支出进度任务按月、按季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厅内支出管理处室,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督导。二是提前预告、垫付下达资金。将中央提前预告我省的3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年底前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对下半年安排的专项资金要求必须于12月20日前拨付使用。三是将历年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分门别类制定清理整合措施。四是积极督导各地、各预算部门认真制定分月拨款计划,按计划及时拨付预算资金。五是建立健全财政支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支出进度通报制度,从2010年起,各地区、各部门的支出进度和结余结转实行省财政按月通报、省政府按季通报制度,对结余资金在2000万元、政府采购资金结余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努力实现常态化管理。
二、预算执行部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检察院会计、出纳涉嫌贪污公款,移送司法机关查处情况。
省检察院将涉案的会计、出纳移送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立案查办,2011年4月27日由城西区检察院将此案起诉至城西区法院,城西区法院于2011年6月8日进行了公开审理,将择日宣判。
(二)少数单位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测绘局、省工商联等单位已将追回的“小金库”资金全部上缴国库,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了政纪处分。已将公款私存资金转入单位账户,并纳入单位依法设置的账簿统一管理、核算,对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罚款已上缴财政专户。
(三)部分单位财务核算不合规,上级补助收入等脱离财政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
1.省委宣传部已将账外核算的资金2201263.55元并入单位账户;省委宣传部和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账外资产2281224.78元已登记入账。
2.省检察院已将收取的基层检察院服装款及车辆购置配套款单独计入一套会计账簿形成的账外资金611.91万元,纳入院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3.省商务厅两办资产未入账问题。省商务厅已于2010年10月3日委托青海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对驻北京联络处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报告将资产划入省商务厅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广州办事处资产已在2010年年终决算时纳入省商务厅后勤服务中心会计报表反映。
(四)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科协改变资金用途100万元用于本单位办公楼设备维修支出的问题,目前已归还45.4万元,剩余54.6万元承诺待财政资金下拨后,归还原资金渠道。
三、延伸审计财政专项资金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湟中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支出预算未达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标准的问题。
根据省财政下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基本支出标准的要求,湟中县计划在三年内逐步达到省财政要求的定额标准,并在编制2010年预算时已将各单位公用经费提高至人均5000元,同时足额安排了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需求。
(二)关于循化县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截至目前,所有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关于项目支出超预算,挤占其他专项资金84.33万元的问题。因当时在未确定项目计划的情况下,下达了资金计划并拨付了资金,无法确定资金的功能科目,目前循化县财政局已按正确的科目调整拨付。
3.关于个别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未编制工程预决算,工程核算、管理、实施不规范的问题。循化县政府成立了人口较少民族项目工程量审核组,对全县人口较少民族项目工程量进行全面审核,并已按实际工程量拨付了资金,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4.关于违规出借项目贷款(无偿借给非项目单位91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循化县黄河信用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其余810万元已收回)的问题。黄河信用担保公司的借款100万元于2010年5月20日归还。
(三)关于省农科院、省牧科院管理使用的科学技术应用研究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1.关于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的问题。按照审计要求,省农科院、省牧科院已将提取的管理费归还原项目,用于项目支出。
2.关于省牧科院多数科研课题不能按时结题的问题。省牧科院对无故延迟验收时间的5个项目课题主持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做出了批评,并要求其在4个月内完成所有试验研究内容,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目前大部分课题已完成了总结报告并提交项目管理部门。
四、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资金支付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的问题。一是项目实施单位无依据支付工程款317.8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签了合同;二是个别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劳务费发放花名册等会计资料不真实的问题,相关单位提出今后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将生态移民燃料补助资金100.8万元转入4个私人存折后发放的做法,存在潜在的资金使用风险的问题,杂多县畜牧林业水电局与县财政局已做好协调工作,设立了一户一卡,进行逐户兑现。
(二)治多县畜牧林业科技局在发放2008年—2009年围栏禁牧饲料粮补助款时每年每户少发放500元,两年共228.5万元,全部汇入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饲料,但无发放饲料粮相关资料的问题,该县相关部门已补全发放饲料粮的相关资料。治多县、同德县、格尔木市唐古拉镇生态移民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存在降低标准,扩大范围的问题,上述地区反映因以前年度资金已发放给牧户,无法整改,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范围发放。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级、西宁市级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存在偿债风险的问题。省政府非常重视政府性债务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一是初步建立了监测预警机制。2010年,全省各州(地)与省财政厅签订了《关于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备忘录》,明确政府债务审批权限和职责,确立财政归口管理和“下管一级”的审批制度;按照地方债务监测指标对各级政府“十二五”期间可举借债务额度进行了测算,明确了可举借债务的空间,并以此对政府债务实施监测;实行政府债务报告和通报制度,每季度由财政部门及时提请政府进行预警通报。二是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三是截至2010年底,省本级、5个市州本级和7个县建立了政府性债务偿债(还贷)准备金制度。四是省财政厅2010年下发了《关于将地方政府融资筹集的教育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从2010年起,对通过政府性债务融资方式取得的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项目贷款资金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逐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强化管理力度,提高债务管理水平。
(二)关于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资本金不实,没有按照规范化的企业管理体制进行运作的问题。201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为规范政府信用融资平台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清理核实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分类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坚决制止各级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实现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截至2011年3月底,经对各银行金融机构初步认定的全省52个融资平台公司核定,最终对35个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确定保留33个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保留29个,新成立4个),并积极推进资产划拨,加快公司改制等工作。如依据省政府《关于同意授权省发展改革委行使国有出资人职责的批复》,截至2011年3月底,省发展投资公司3亿元国有资本金已全部到位,7亿元的实物资产已完成注入和验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手续已办理完结。省投资发展中心不再承担政府性债务的任何职责,中心的转制工作已全面结束,其承担的原有职责和财务资料移交至省发展投资公司。
六、政府外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财政担保项目不能按期归还本息,由财政垫付到期贷款本息374.8万欧元的问题。
项目单位目前由于效益不佳,依然无法归还欠款。省财政厅针对该问题提出要求:对已出现拖欠到期贷款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深入项目单位了解掌握实施情况,通过法律程序、利用保全措施,及时回收财政垫付资金,对于出现拖欠到期贷款且无保全措施的项目,协助相关地区财政提出解决方案,妥善解决债务拖欠问题,对项目单位连续拖欠贷款而当地财政部门又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地区,省财政在对其实行财政扣款的同时,暂停该地区新的政府外债项目申报。
(二)缺乏有效的债务担保,有的项目没有反担保措施或者虽签订了反担保(抵押)合同,但无任何抵押物的问题。
省财政厅要求完善反担保手续,强化保全措施和手段,申报政府外债项目的单位必须向担保财政部门出具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抵押反担保手续;担保财政部门、省级单位必须向省财政厅出具还款承诺书;为保全抵押资产,项目还款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改变抵押担保手续。
(三)海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贷款回收困难,县级财政部门垫付部分贷款本息,加重了县级财政部门负担的问题。
省财政厅要求加强对海东农发基金项目县贷款回收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各项目县加强宣传,提高贷款户的还贷意识,认真做好项目贷款回收工作,避免恶意拖欠和逃贷的现象发生,同时,要求相关地区财政、项目借款单位增强偿债意识,建立政府外债还贷准备金制度,完善还贷机制,规避化解财政风险。
七、扩大内需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的项目未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进行项目建设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已通过重新报批、自筹资金弥补缺口等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个别项目挪用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已采取措施,归还了挪用的建设资金,认真纠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对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了规范。
(三)个别项目进度滞后;有的项目招投标、合同、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前期工作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通过积极协调前期程序等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采取完善招投标程序、完善合同条款、调整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补充完善技术资料等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
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工程投资大,资金筹措存在较大困难的问题。目前,各地已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校安工程建设。
(二)部分地区企业办、民办中小学未纳入到校安工程整体规划中的问题。目前,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民办、企业办学校纳入到校安工程整体规划中。
(三)校安工程相关建设收费减免政策尚未明确等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已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免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财综〔2010〕57号)和《关于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综〔2010〕54号)精神,明确了我省校安工程相关建设收费减免政策。
(四)部分中小学校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化隆二小等学校教学实验楼存在年久失修等质量隐患等问题。2010年6月,省发改委《关于下达青海省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青发改投资[2010]770号),下达化隆县第二小学校安工程投资878万元。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完工。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也已列入校安工程整体项目计划中,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
(五)部分已开工建设项目存在超概算、土地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针对部分项目存在的超概算问题,有关部门已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了调整,目前已整改完毕;土地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对建设用地手续进行了批复,目前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九、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30家联社存贷款比例不平衡,最高与最低比例相差悬殊,呈现发展不均衡态势的问题。省农村信用联社提出了以抓存款为重点,树立全员存款立社的思想,发动全辖员工大量吸收各项存款,积极争取草原生态补助、“三项医保”、新农保等资金代理业务,增加信贷资金来源,逐步化解存贷款比例不平衡的问题。
(二)关于西宁市联社向关联企业贷款超比例,关联交易存在风险的问题。西宁市联社采取了到期清收、制定分期还款计划、补充抵押物等方式对关联企业贷款进行全面整改,担保方式均以足值、可变现的土地或机器设备整体抵押,强化了保证方式,尽量降低关联交易风险。
(三)关于发放政府融资性质的贷款,信贷资金财政化将给农信社带来潜在风险的问题。全省农村信用社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六步走”工作安排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涉及发放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联社逐户建立台账,进行数据分解;与地方政府平台、地方政府、各地分支机构及监管部门就平台贷款的有关数据进行了四方对账;与监管部门按“全覆盖、部分覆盖、基本覆盖、无覆盖”的标准对平台贷款进行了分析定性;参加由青海银监局(或当地分局)、地方政府(财政、发改委、土地、金融办等政府部门)、政府融资平台单位、各贷款发放金融机构及银行业协会组织的统一会谈会议。通过“六步走”及统一会谈工作,全省农村信用社新增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得到了有效控制,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整改工作得到了落实,实现了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降旧控新的监管要求,有效地防范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潜在风险。
(四)关于全省信用联社计提拨备不足,降低了抗风险能力的问题。首先落实了资产风险分类工作,在此基础上督促各县(市)联社加大拨备充实力度;同时,省联社按照银监会要求,采取了一社一策,逐社把关,分年达标的工作措施,对资产分类不准确的联社,督促其准确分类,夯实计提基数,进一步加大拨备力度,2010年当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亿元,余额达到6.4亿元,一举消化了拨备缺口,拨备充足率达到105.3%,达到了拨备充足的要求。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