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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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我省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作一汇报,请予审议。
        一、“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2006年,青海省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下,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精心指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总体目标和推动“四个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主线,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强化考核,圆满完成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自始至终把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作为推进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做到了“四个落实”:一是组织领导落实。“五五”普法启动之际,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第一副组长,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省人大常委会、政协青海省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18个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全省乡(镇)以上地区、省直各部门全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安排部署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省县以上地区全部制定了决议和规划,114家省直单位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省委、省政府把普法工作纳入全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三是检查督促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和阶段性目标考核的通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以及各级人大、政协进一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视察,有效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四是专项经费落实。各级政府将普法经费按规定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列入全省财政预算的普法专项经费为290万元,五年来全省县以上地方财政拨付专项经费1598万元,各部门、各单位每年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普法工作,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五年来,紧紧围绕全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加强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本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的原则,精心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内容上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以物权法、食品安全法等50多部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为重点;对象上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为重点;形式上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在“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活动中,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重点开展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五年来,举办省委中心组学法讲座9期,厅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0期,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专题法制讲座800多期,省法制讲师团成员举办讲座200多期。组织专业法考试500多场(次),15万人(次)参加普法考试,95%以上的公职人员完成了学法习题集答题,撰写了学法笔记。各单位注重将学法用法工作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了学以致用。
        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着眼于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重点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学习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学校通过健全完善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制度,完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措施,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用法的行为习惯。目前,全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每年培训面达80%以上。组织开展了2万多名青少年参加的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向全省中小学校免费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5万余册。还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举办展览、播放法制教育片、组织法制实践夏令营、模拟法庭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和渗透力。
        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着眼于提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重点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安全生产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企业推行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学法习题集答题、创建“诚信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法律专家服务民营企业”等活动,同时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企业逐步进入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奠定了法制基础。各企业还通过开展知识竞赛、专题辅导、车间班组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全员学法活动,增强了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意识,提高了依法维权的能力。省电力公司组成普法巡回宣讲团,深入基层单位巡回宣讲。省司法厅、省治省办在西宁特钢集团公司、青海正平集团等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企业活动,受到企业员工的欢迎。
        在“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中,着眼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和和谐社区建设,重点开展了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地区采取集中宣传、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有奖法律知识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农牧(居)民维权守法意识和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的能力。大力加强村(牧)委会干部、乡村“法律明白人”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培训。五年来,约60万人(次)参加集中培训,向农牧区赠送普法教材70余万册。各地区“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西宁市实施了“双百双千”工程,即举办法制讲座100场、演出法制文艺节目100场、制作法制展板1000块、培训村“两委”干部1000名。海北州开展了“1111”工程,即在全州100个村、100所学校、100座寺院、10个乡镇开展“五五”普法巡回宣讲活动。同时部署开展了“三官两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法制宣传员)进村入户活动和以普及法律常识、调解矛盾纠纷、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查处治安问题、受理来信来访为主要任务的送法下乡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海西州组织“双百”和“三个整体推进”活动,即有奖答题进百村、普法教材进百村和普法依法治理整村、整寺、整企推进活动。海东地区通过制作永久性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举办培训班、印制法制宣传手册和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开展了“缉枪治暴”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集中开展了送法律书籍、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法律服务进农牧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广泛开展了“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主题宣传、“送法下乡”、普法教材和法制宣传员进入农牧(居)民家庭的法制宣传教育“双进户”活动。每年春季,结合万名干部下乡驻村宣讲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工作,把送法下乡和法制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
        “五五”普法启动之初,省委、省政府从省情实际出发,在全国统一部署“法律六进”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在“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中,着眼于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重点开展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宗教事务条例等与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配合寺院社会化管理要求,先后印发了《“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宗教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所有寺院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建立了僧侣学法制度,确定并培训了法制宣传员,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组织僧侣学习法律知识,健全了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各级统战、民宗、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密切协作,全省每年抽调3000多人,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进驻900多座寺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将3月份定为寺院法制宣传月。通过举办政策法律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座谈会、普法考试、法制书画展等形式,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五五”普法期间,培训宗教教职人员12万人(次),每名宗教教职人员人均参加了3次以上的集中培训。同时,编印《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资料选编》、《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法制宣传学习资料》,刻录《拉萨3•14事件真相》、《法律意识系列讲座》光盘。编印赠送普法教材和学习资料15万册,宗教教职人员人均3册以上,有书写能力的宗教教职人员全部撰写了学法笔记和学法心得,约2万多名宗教教职人员先后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
        (三)拓展载体、扩大宣传。
        “五五”普法以来,积极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人员编印了《青海河湟民间曲艺法制演唱集》、拍摄了18集青海方言电视系列法制情景短剧《法律伴我行》,编印了《法制宣传挂图》(12张∕套)和《农村民事案例漫画图解》(汉藏文),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全省各地法制宣传阵地不断扩大延伸,利用网络媒体、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和宣传橱窗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西宁市各城区都规划建设了法治文化墙,组建了义务法制文艺宣传队,各县(区)兴建了一批乡村法治文化大院、法律图书角,组织民间曲艺演唱团巡回演出法制文艺节目。海东地区在互助县“二月二”五峰寺花儿会、民和县桃花节、乐都县“六月六”曲坛花儿会、平安县“广场消夏文化月”、循化县“撒拉族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中广泛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化隆县组织演出了治理“枪患”专场法制文艺节目。海西州举办了“柴达木之夏”专场法制文艺演出,海南州开展了法制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海北州门源县各乡镇都成立了法制文艺宣传队。法治文化活动的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更加形象生动,产生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法制宣传做到了报刊有专栏、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在省内电视、报刊、广播等主要媒体开设了“法制经纬”、“法律七进在行动”、“生活与法”等专题专栏,在省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每天播出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为全省手机用户每月发送法制宣传短信。全省开设普法网站22个,充分利用青海司法行政网、青海普法网等网络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全省56家县以上电视台2010年全年播出法制宣传教育新闻和专题专栏节目5895篇,80家广播台(站)播出法制宣传新闻及稿件7716篇,77家报刊杂志刊发法制宣传稿件3714篇。《法制日报》两次分别整版介绍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小撒说法》分三集对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
        (四)完善制度、强化考核。
        “五五”普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从加强制度入手,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修订,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等多项制度。在青少年、私营企业主、宗教教职人员、农牧民群众以及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中,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认真加以实施和运用。始终把考试考核作为促进和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的重要手段。五年来,先后组织全省第八次、第九次统一普法考试,两次考试公职人员参考人数达56万,参考率达98%,及格率达99.8%。坚持处级干部凡任必考制度,全省组织处级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213场(次),有1万多名科级公职人员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坚持每年1次的专业法考试制度,全省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及有关单位共举办专业法考试500多场(次),15万人(次)参加考试。制定了青海省“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阶段性和总体考核验收标准。五年中,成立由省级领导任组长的督导考核组,深入各地区、各部门督导考核验收,同时组织全省“法律七进”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法律七进”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和考核,并及时向全省通报考核结果。经过考核、推荐、审批、公示等程序,共向全国普法办推荐了27个先进集体和34名先进个人,我省也将对“五五”普法中考核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制好新闻、“五五”普法媒体神州行、“六五”普法理论与实践征文、法治文化书画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全省州县长学法用法征文等活动,引导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围绕工作目标,注重工作实效
        “五五”普法以来,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所确定的“三个增强、三个提高”目标基本实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五五”普法期间,宪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50多部法律法规得到宣传普及,普及率达到92%以上。一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树立了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和执法为民理念,提高了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青少年通过法律常识的学习,树立了遵纪守法理念,爱国意识、维权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显著增强;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通过相关业务法律知识的学习,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四是广大农牧(居)民通过学习法律树立了正确维权理念,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得到提升;五是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对国家法律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能够自觉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民族区域自治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地区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显著增强。
        (二)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全省各级政府法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县级以上政府全部组建了法律顾问团,有95名律师担任134家党委、政府法律顾问,600余人(次)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扩大,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栏和政府网站、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有关会议、向社会免费赠阅《青海政报》等形式,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全省各地区、各部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了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加大了对立法、执法活动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从各自职能出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在各个方面进一步显现。
        “五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坚持普治并举,有效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省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24个县(市、区)中,门源县等三个县(区)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开展,为依法治省工作奠定了基础;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全省推行了“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的村民、居民自治活动,全省已经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178个,其中国家级26个,省级110个,州、地、市级664个,县级1378个,全省创建率达到了52%;各单位把民主法治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民主法治建设整体推进,有效提高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省有约1600多家企事业单位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各企业积极开展依法治企活动,推行厂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全省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督查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考核评议制等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各级人大和政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多次组织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各级政府、司法部门认真研究,督促落实,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和法治环境,安定有序、民族团结、经济快速发展、民主法治的环境不断巩固和加强。全省荣获全国综合治理优秀地市2个、县1个、平安县2个;36个县(市、区)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达标,15个县(市、区)命名为全省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先进县,5个州、38个县被命名为“无毒州(县)”。2010年全省社会治安安全感调查中,群众安全感指数达到92.97%,比上年上升2.38个百分点。
“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普法的各项措施落实得不够。二是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仍然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经费落实困难等问题。三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基层单位工作滞后,对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私营业主、民营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持久性。对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六五”普法即将启动,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又将进入新阶段。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维护和巩固全省持续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一)提高认识。“十二五”时期,省委提出了坚持发展支撑、特色引领、集聚带动、协调推进,着力推进青海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引导、规范和保障。我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落实、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各项措施,有效维护青海的和谐稳定。
        (二)做好规划。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部署工作,对于全面有效完成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至关重要。我们要精心谋划,系统设计,重点就深入学习宪法,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完善法律“七进”,切实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全面部署,力求取得更为扎实有效的成果。
        (三)落实责任。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依法维权并重的宣传方针,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不同对象群体和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基层和弱势群体的法制教育和法律需求,重点研究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
        (四)创新机制。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谋划和推进工作,着力提高服务功能和保障能力。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宣传效应的基础上,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手段,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坚持学用结合、以点扩面、重点带动,真正把法治精神渗透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
        (五)提升质量。坚持不懈地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在推动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断提高幸福指数。
        (六)强化保障。加大法制宣传经费投入力度,将培育法制宣传人才列入“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法制宣传骨干,充实基层单位,发挥骨干作用。加强对人民群众基础文化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文化水平,增强理解能力,提升整体素质。评选一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工作实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大力表彰奖励。
        “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和良好社会效果的取得,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五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真挚的感谢。“六五”普法规划即将启动,在全面实施这一规划的过程中,恳请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提供地方性法规保障。同时希望各级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特别是要按照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分年度、分阶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切实把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力争取得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