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光荣所作的《关于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结合青海实际,突出五项重点,积极扎实推进,完成的工作任务中多项指标高于国家要求,工作富有成效,基本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全省深化医改取得的主要成就,下一步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会议赞同这个报告。同时,提出四点建议:
(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医改配套政策。省医改领导小组要敦促各有关部门,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医改政策,又要从省情实际出发,针对全省深化医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文件,形成较为完善的医改政策体系,进一步推进全省医改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着力完善医改长效机制。省医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2009年到2011年全省医改投入10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新增投入33亿元。对此省政府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要根据全省医改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确保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因城乡卫生资源不平衡而导致的看病难问题。
(三)加快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着力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程序,增强透明度。扩大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范围,使基本药物的使用达到规定比例。尽快制定全省基本药物目录,将符合国家标准的部分中藏蒙药纳入省基本药物目录,并与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相衔接。进一步提高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机构的比例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切实减轻病患群众就医负担。
(四)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要打破常规思维模式,突破编制不足的束缚,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正常补充机制和激励机制,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实施可持续的人才培养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大对全科医生和学术领军人才的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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