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玉树“4·14”强烈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及其各部门、玉树州各级党委、政府在全力紧急抢险救治生命的同时,把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最紧迫、最首要的任务来抓,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精心组织款物发放,严格规范接收款物程序,切实加强款物管理,认真落实救助政策,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各项工作卓有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如实地反映了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情况,一致同意该报告。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了在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对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严格程序,加强监督,保证救灾款物安全、有效使用。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管理制度,细化各项规定,把监督贯穿于救灾款物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项目,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安全、合理、合法使用,实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最大效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既要保证需求,又要避免浪费。要在统筹考虑灾区重建需求和重建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统一调度,引导社会捐赠资金物资和各级政府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
二、进一步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好灾区群众工作。要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了解和理解政策,积极调动群众参与重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下协调,齐心协力,更好地推进灾后重建工作。要始终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继续高度重视和关心灾区群众生活生产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把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灾后重建上来。
三、进一步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在阳光下运作。要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救灾款物信息发布制度及信息反馈机制,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资金安排使用上尽量考虑捐赠人的意愿,及时向捐赠方反馈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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