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至30日在西宁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副主任马福海、刘晓、桑杰、刘春耀、昂毛,秘书长蔡德贵及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张光荣、王令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海东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职纪检员;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旅游局负责人;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各县及门源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在宁的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强卫主任、刘晓副主任分别主持了全体会议。
会议分组审议了各项议程。
最后会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青海省旅游条例;
二、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和换届时间的决定;
三、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玉树地震灾区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
四、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果洛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的决议;
五、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门源回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议;
六、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会议还分别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光荣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程丽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纪仁凤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教育厅厅长王予波、省交通厅副厅长周勇智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所作的关于承办部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这些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会人员对报告表示满意和赞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分别由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依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对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和全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分别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同意后,交由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会议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了第十三期专题讲座,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副局长贾若愈主讲的《信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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