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议案建议

关于扩大藏药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

日期:2024-07-08
字体:【 打印本页

事由:目前,贵德共有开展藏医诊疗项目和藏药出售的医疗机构18家,生产藏药医疗机构1家——贵德宗喀藏医院。根据青医保发〔2023〕24号文件“院内制剂仅限于生产制剂的医疗机构使用”之规定,贵德宗喀藏医院虽有纳入乙类的院内制剂41种,无法在贵德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内调剂使用,不能满足县域内就诊患者医保报销范围内用药需求。

事据: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的通知》,海南州7家医院的219种642个品规的院内制剂已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目前,贵德县人民医院临床使用藏药共计92种,但纳入医保报销的仅有19种,均为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采购药品,种类少且价格偏高,不能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建议:协调省医保局尽快通过州县藏医院院内制剂备案申请,允许藏药在藏医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切实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医保政策,感受医保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