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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蒸氨钙液排放场扩容问题的建议

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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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刘伟国

事  由:中盐青海昆仑碱业和中盐青海碱业现有的蒸氨钙液排放场是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05年批复原中盐青海碱业90万吨/年纯碱生产装置。中盐青海昆仑碱业在建设100万吨/年纯碱项目时,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复同意将蒸氨钙液排放至该钙液排放场,但未增加废液排放场面积。随着“两碱”企业的达产、增产,届时两碱企业纯碱产能将达每年400-500万吨以上,现有蒸氨钙液排放场已成为“两碱”企业发展的现实制约。

  议:希望省级相关部门在蒸氨钙液排放场扩容问题的解决上,给予企业更大地帮助和支持,提前规划制定空间布局和土地集约高效利用规划,为本地区纯碱产业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为落实远景规划目标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