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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调解决土地确权中林草地面积重叠部分政策界限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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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求解决事项背景。林地、草原都是重要的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我县国土面积为2019.426万亩(国土二调数据),由于政策法规、管理体制、技术标准等多方面的原因,出现了同一土地多次登记,林权证、草原承包证,土地证等多种权利证书并存的情形。经初步计算,我县林草重叠面积约为304万亩。针对这一问题,根据省州自然资源相关部门要求,我县从2018年以来陆续开展了玛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在技术层面彻底解决一地两证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随着国土三调成果的公布,我县天然草原面积和森林面积将会出现大幅度的下降,随之带来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补)和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的下降,农牧民政策性补助会减少,这一点可能与扶贫政策不适。二是国土三调数据对全县森林和天然草原地类进行了重新确定,导致区域面积和原草山承包数据变化较大,如要全面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势必对原承包区域和面积进行重新区划和核算,此项工作涉及牧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与现有草场承包政策不适,工作量巨大且十分艰巨。三是随着全县生态红线的划定,我县将有8305.67平方公里纳入生态红线,占全县总面积的61.71%;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完成,我县将有61.71%的地区区划社会经济发展受到限制。

(三)意见建议。一是由于我县林地和草原重叠面积约为304万亩,取出重叠面积后我县农牧民补助资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将会出现大幅度减少,农牧们收入也会随之减少,为保障农牧民收入不降低,建议土地数据调整后适当提高生态补偿标准,使生态补偿资金总量不低于现有水平。二是在国土数据调整后,明确草原承包和森林资源管理(主要是国有)的主体、范围、确权等相关问题。三是希望解决森林、草原资源等统一确权工作的相关经费,确保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大对三江源地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尽快出台生态红线保护相关补偿机制,确保牧民群众能够得到合理补偿,在保护生态的同时保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