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快速发展的30年

日期: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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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30年前,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从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自1981年4月我区设立人大常委会以来,伴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在完善中不断取得进步,我们走过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区历届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勇于实践、继往开来,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写下了人民当家作主和地方政权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30年前,我区地方人大工作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人大意识还很模糊,远远谈不上明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更是淡漠。然而,30年后的今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党委重视、关心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帮助人大解决在人大宣传、干部交流以及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政府和两院的人大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更是显著增强,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配合支持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调研工作,认真执行人代会及其相关决议、决定;积极邀请代表参加座谈会、听证会,代表旁听审理重大案件,聘请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高度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30年来,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超过1500件,都得到了认真办理。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也有了明显提高,由不知道选出的“代表”做什么,到有了困难和问题,首先想到的是人大常委会,群众对人大期望值不断升高。30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访近2000件,较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80年代中期以前,区人代会会期不固定,个别年份甚至拖到第三季度才开,从1987年后,每年大会固定在第一季度开,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在会上进行讨论、研究,群众关心、关注人代会的热情不断高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优越性和活力日益彰显,不仅成了全社会的共识,而且已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从近年来人大换届选举看,选民参选积极性明显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逐渐深入人心,人大常委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显著提高。
    二是地方人大建设有了长足发展。1981年城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城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标志着城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30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1987年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在原有办公室的基础上增设了三个科(工委),即财经工委、法制工委和教科文卫工委,形成四个工作机构。各委室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逐步改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各项职权、保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发挥了积极作用。常委会按照“就近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把辖区内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分别编入各镇办,共设立9个代表联络组,各镇办党(工)委书记为代表联络组组长,形成上下结合的组织联系和活动网络,为开展代表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历届常委会始终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地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有关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明确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提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权的能力。积极开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主题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夯实反分裂、反腐败,促稳定、谋发展的政治基础。根据区委总体部署,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持续实施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各种活动。近年来,每年认真开展人大机关干部同贫困群众“一助一”的结对帮扶活动,为贫困户送温暖、办实事。常委会领导班子全面参与全区各项中心工作,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调查督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机关干部积极行动,有效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落实。历届常委会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法律以及区委的重大决策、区人大的工作成果、区政府的重大工作进展和“两院”的公正司法等情况。广泛开展与全省州地市区县人大的工作研讨和交流,认真完成外地人大来访考察等接待任务,进一步拓宽了工作思路,推动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开展。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建设的同时,区历届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工作制度和组织制度的建设,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修改了规范监督、人事任免、决定重大事项以及代表工作、会议议事规则等方面的制度近20件,基本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的工作规范,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1979年选举法修订后,将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由乡镇扩大到区县,并改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常委会认真开展好这一最广泛、最基础、最直接的民主实践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选举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能够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代表人民意志的人大代表和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廉洁务实、精干高效的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政权建设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
    三是地方人大各项工作不断推进。过去的30年,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人大工作在实践探索中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抓住各个不同时期事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凝心聚力。审查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及决算,批准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的调整,批准实施“一五”到“五五”普法教育规划,动员全区人民积极参与各项事业,把区委的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意愿及时转化为全区人民的意志。30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针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执法司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依法加强监督。对重要法规,年年安排检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注重实效。先后对规范经济行为、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社会治安、行政许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方面的40多部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保障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积极推进工作监督,根据落实科教兴区战略、环境整治、民族团结进步、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形势,及时组织委员和代表深入辖区各镇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职能部门,对新农村建设、基础教育、民族宗教、城管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和视察检查工业企业改制、农业农村结构调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市场建设与管理、社会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教育、卫生、城市建设与管理、文化娱乐场所整治及管理、危岩体改造、计划生育、机构改革、社区建设及低保发放等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30年来,区各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和视察检查、调研的专项工作超过350项,基本涵盖了政府、两院工作的各个方面。除搞好常规监督外,还认真开展了工作评议、述职评议、质询询问、个案监督、重要事项备案审查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成效。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不动摇,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等任免工作程序,并强化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30年来,选任了一大批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务实创新、公道正派、作风过硬、为人民谋利益的干部,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历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代表尤其是基层人大代表,加强联系沟通,倾听代表心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代表自身素质。近年来,坚持每年组织一次有规模的代表集中培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组织代表开展旁听法院庭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尽力为代表开展活动与执行职务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服务。在开展调查、视察等活动中,尽量扩大代表的参与面,使代表能够及时广泛地获取信息,充分了解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每年区人大常委会和各镇办代表联络组都要举办形式多样的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联谊活动,促进了代表之间的沟通和了解。近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增强代表工作活力,如以社区为单位,由各镇办代表联络组再组建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开展“四个一”活动(即走访一个社区,与选民进行交流和沟通;联系一户贫困户,出主意、想办法,协助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就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一条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东区发展献一条良策);推行代表公示制,深入开展代表联系选民和述职活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等,使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30年来,历届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创业富民和社会建设当中,他们以助人为乐,心系群众,真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的模范行为,赢得了群众的好评。特别是一些基层人大代表,充分利用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帮助、指导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带动集体经济的发展;在勤劳致富的同时,热心关注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为他们解难题,办实事,做扶贫帮困的表率,为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倾注了辛勤汗水,奉献了聪明才智,作出了积极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是东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30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蓬勃发展,人大职能作用日益受到重视的30年。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大制度建设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从政治上和组织上更好地保证人民掌握国家权力,无疑对增进整个人大工作的活力,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阶段,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契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进一步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任务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效体现到进一步解放思想和实践创新上,着力提升人大常委会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水平,不断推动人大工作的科学发展。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在党委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东区人大工作一定会承继30年来的光荣历程,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东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