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和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共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
共和县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该《办法》。该《办法》共16条,主要是以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为出发点,明确和规范了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各科室的工作程序,为贯彻落实监督法,增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并取得实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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