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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日期: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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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6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率队赴玉树州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宏强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玉树机场污水处理站、巴塘河流域和玉树市扎西科饮用水源地、国庆水库、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点,实地检查环境保护法落实情况,并听取州委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及相关方面意见建议。

    刘同德强调,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保护好生态环境、坚决打赢污染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要依法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监管、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治理修复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发力,不断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