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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工作调研组在青调研圆满结束

日期:200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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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日至12,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工作调研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助理巡视员张永顺的带领下,对我省信访工作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情况进行了调研。
    
在青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深入到西宁市、格尔木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已办结的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抽查,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信访工作的情况汇报,座谈了解了省人大常委会、各州、地(市、县)人大常委会信访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重信、重访、信访老户和在落实“四个百分之百”工作中的具体承办方式、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情况。
   
对这次信访工作调研,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兰,亲自审定调研工作日程安排,明确注意事项,并接见调研组全体成员,与他们进行了亲切交谈。
   
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同德介绍了我省省情和省人大信访工作情况。他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主要体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大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副主任分管抓好此项工作。特别是去年中央下发9号文件和全国人大信访工作会议以来,常委会及时召开了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信访工作“五句话”工作原则和“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同时,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二是制度健全。今年元月以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常委会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试行)办法》和关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州、市人大常委会转交信访事项的暂行办法》、关于向《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修订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等制度,使信访工作步入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三是督办效果明显。为了保证信访工作目标的落实,近年来,常委会多次组织检查组深入州市地县,巡回检查信访工作。对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进行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有效地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理的质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工作调研组组长张永顺同志对我省人大常委会近几年的信访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很扎实,有些工作还很有特色。比如:在全国率先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建立人大代表绿色通道等等。要在继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的同时,注意把已有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归纳好,宣传报道出去,推动信访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此外,还要探讨人大常委会如何加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力度的问题,促使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