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

日期:201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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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3月28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2年10月31日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2月25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废止201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