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2007年5月19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日期:200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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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由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0771日起执行。

附: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7316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报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