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通报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听取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同德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省政府副省长刘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同德指出,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在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新阶段。湿地保护条例是我省创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青海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现实需要,是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具体行动。我省湿地面积712.39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位居全国前列。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依法高效履行监督职能,推动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刘同德强调,这次执法检查要全面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把握任务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改进方式,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坚持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直接检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聚焦检查方案明确的7个方面重点,找准发现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有深度、督促有力度、整改有实效。
刘同德要求,这次执法检查,范围广、时间紧、要求高,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扎实有效。一要加强学习提高,强化执法检查能力。二要注重统筹协作,形成执法检查合力。三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四要严守纪律规矩,展现检查组良好形象。
刘涛表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主动衔接、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推动工作、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有力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持续强化执法监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污染防治工作实效,努力使青海成为湿地保护发展的典范,实现从湿地资源大省到湿地保护强省的转变,为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青海作出更大贡献。
会后,省人大环资委开展了湿地保护方面的专业培训,执法检查组成员、环资委委员、环资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及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学习,为进一步确保高质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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