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1年1月19日,大通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成立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近3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代表全县各族人民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当家作主权利,以主人翁姿态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推动全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深刻变化。回顾近30年来工作,体现了以下“七个特点”:
一是始终坚持党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责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人大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地把县委的决策部署及时贯彻到人大工作中,做到人大工作总体安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都服从于县委的中心工作,不断把我县人大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二是民族立法工作成绩显著。自1986年7月,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成立以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民族立法权,坚持把民族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为大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制定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关于施行<婚姻法>结婚年龄变通规定》等6件地方法规。目前2008-2012年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大通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三是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权得到有效行使。近3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抓大事、议大事,对带有长远性、全局性和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先后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调整预算等110项决议或决定,有力地促进了各方面的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结合,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努力实现县委意图,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达1113人(次)。不断健全和完善任免办法,开展任前供职发言和法律知识考试,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为推进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是监督实效得到明显增强。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依法办事、讲求实效,不断深化监督意识,探索监督新途径,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大力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特别是监督法实施以来,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工作制度,坚持做到工作监督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听取工作报告与实地查看相结合、走访群众与座谈讨论相结合、肯定成绩与指出问题相结合、提出建议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监督实效不断增强。近3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了165部(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达400项,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持续稳定发展,推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是人大代表工作深入扎实。县人大常委会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强化对代表的的学习培训,着力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常委会“三联系”制度、走访慰问代表等一系列联系代表的制度,与代表的联系日益密切;积极探索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的新途径,组织代表广泛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开展代表活动月、开通代表直通车、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报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不断拓宽代表知情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
六是民主选举工作不断推进。近3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选举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成功开展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了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先进性的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了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通过广泛的民主选举,有力地保障了全县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推进了我县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七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实践,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充分发挥了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常委会工作条例、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以及在立法、监督、代表、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文明型、创新型、效率型”人大机关为目标,强化机关自身建设,人大机关为群众服务、为代表服务、为常委会服务的水平显著提高。
经过近30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和体会到: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主要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责,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推进和谐大通建设中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负责制,充分发扬民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做出集体决定,推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抓住班子建设这个重点、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作风建设这个关键,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条件;认真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正确处理好依法办事和工作创新的关系,努力探索推进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始终坚持”: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依法履行职责,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通过人大工作,充分调动我县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促成万众一心、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二是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推进大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把人大工作自觉地置身于大通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切实履行民族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责,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使人大工作始终成为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过程。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四是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进一步理清代表工作思路,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提高代表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向人大代表通报政情等各项制度措施,通过多种形式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五是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人大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思想解放,在解放思想中推动科学发展;坚持用探索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推进各项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开创大通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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