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

日期: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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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北区是1986年建区的,1987年5月召开城北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首届人大常委会。20多年来,城北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遵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规定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促进了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使地方人大工作的基础得到巩固和提高。
    一、加强对代表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完善了代表工作的运行机制
    组织开展好代表活动是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我们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工作的原则,把辖区内省、市、区、镇四级共329名人大代表们分为5个代表联络组,28个代表活动小组。明确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分管代表工作,办公室具体抓落实。确定各镇、街道党委书记为各代表联络组组长,并在各镇、街道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代表联络组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代表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城市街道由于没有人大工作机构和编制而缺少工作抓手的问题,使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制度、有检查、有总结。
    二、加强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近几年来,我们高度重视代表培训工作,每年采取以会代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人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议案、建议意见的提出程序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代表的实际操作能力。2006年换届以来,我们共举办了6期人大代表培训班,对220多名区(镇)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重点突出,主要以宪法、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和科学发展观等法律和理论知识为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代表联系工作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做为人大的基础工作,不断进行探索和改进,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形成制度。一是走访代表制度。常委会主任主动深入辖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走访活动,关心民情、了解民意,将在基层了解到的困难和问题利用《基层情况反映》这一载体反映至政府相关部门。每年年初在制定人大工作计划中确定常委会领导走访代表的时间、对象、人数。走访中,把普遍走访和重点走访相结合,在走访层面上既有辖区省、市代表,也有区、镇代表。不同形式,不同层面的走访活动不仅收集征求了代表的意见和信息,同时增强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二是代表约见制度。年初主任会议确定约见代表的预案、约见的对象和内容,并把约见时间、地点、内容提前告知代表,使代表在约见前有准备。今年,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撰写的调研报告《城北区第三产业发展的思考》就是在约见辖区省、市、区人大代表中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而形成的。三是代表接待日制度。我们制定了主任接待代表来访制度,安排每月两天为主任接待日,常委会领导轮流接访,对代表反映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我们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解决。
    四、认真组织代表视察、检查,提高代表的参与意识和监督能力
    一是认真组织好代表视察、检查活动。这几年,我们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民生工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视察和执法检查。在视察检查中,根据不同工作类别和性质,组织相近职业的代表开展视察、检查,不但提高了视察检查审议的质量,也拓宽了代表的参与面,代表们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我们及时转交“一府两院”认真办理,有力地促进了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法律的实施。二是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都邀请3-4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审议报告、提出建议,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
    五、加强跟踪督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
    多年来,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将代表在每年人代会上提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归纳整理并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并明确提出办理要求及办结时限。在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逐件进行跟踪检查,对于代表不满意的办理结果,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由于常委会督促有力,措施到位,各承办单位认识明确,工作积极主动,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质量逐年提高。特别是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农村卫生室修建、农村交通专线开通,宁张路的改造等建议的办理,解决了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得到代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回顾二十几年的人大代表工作,我们在党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经过历届区人大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不懈努力,人民代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人民代表在国家地方事务管理和有效监督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我们国家走向民主、走向法治的必由之路。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以积极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为推动全区人大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