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青海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经济立法与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全省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回顾和总结30年来人大财经工作的历程,总结人大财经工作的经验,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财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人大财经工作的历史回顾
(一)地方经济立法稳步发展
1979年颁布施行的地方组织法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的立法权。30年来,我省的地方立法在积极探索和实践中逐步提高和发展,特别是八届以来,我省地方立法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法规质量也有了较大提高。截至目前,财经委员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共99件,地方性经济法规在各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保证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全省的贯彻实施。我省的地方性法规有相当部分是为了贯彻实施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实施办法和条例,从而使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便于具体执行,保证贯彻实施。二是保证地方政权机关自主管理地方的经济社会事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顺利发展。西宁市和各自治州、县经济立法一直是我们经济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些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的实施,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领域内一些突出问题亟需规范,创设性的法规数量有所提高,通过地方立法较好地解决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二)法律监督不断加强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从1986年开始探索执法检查这一有效的监督形式,1989年,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通过了《关于在全省进行执法检查的决定》,大大推进了执法检查工作。从1989年开始至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坚持“少而精、重深入、求实效”的原则,注意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先后承担了劳动法、矿产资源法、公路法、税收征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40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任务。为了提高执法检查效果,我们注意总结经验、改进方法。一是坚持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注意把执法检查和提出法律、法规的修改建议结合起来,推进法律法规的及时修订和完善。三是加强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跟踪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施行。
(三)财经监督工作不断深化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宏观监督。从省九届人大以来,我们对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改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工作的规范性。2001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经济监督工作的决定》,通过立法,规范了计划预算监督工作,使计划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二是做好前期工作,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有关计划、预算的专项报告工作。三是支持政府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实施早编预算、细编预算、编制部门预算和逐步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四是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初审工作,积极探索改进人代会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方式。五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支持审计部门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财经委员会每年在听取决算报告时,还要听取审计工作报告,运用审计成果,加大对决算的审查监督力度,提高审议质量。六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从2002年起每年将财经委向大会主席团所作的关于计划预算审查报告和向常委会所作的关于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六是积极组织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了公路、水利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高科技项目、兰青二线等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整理成参阅材料提供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考。
(四)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1983年省人大常委会增设财政经济委员会等4个委员会作为常委会的工作机构,1988年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设立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2001年,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增设了计划预算处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目前财经委员会有组成人员11人,成员由来自企业、工业、统计、经济管理、金融、财政等方面专家组成。委员会现有办事机构2个,工作人员5人。多年来,我们坚持把学习放在突出位置,重视和加强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对多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促进了人大财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几点体会
回顾总结三十年的人大财经工作,我们感到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根本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必须树立坚持和依靠省委、省人大党组领导的意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贴省委的中心工作和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济立法和经济监督工作,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人大财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是搞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关键
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是我省现阶段的中心任务,人大财经工作要围绕这一中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想问题、搞工作、提建议,都要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要责任,把关注民生作为当务之急,在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大财经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开展人大财经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经验,努力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是搞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前提
调查研究是做好一切的基本功,调查研究越有深度,形成的意见就越准确。多年来,我们在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时都注意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民情,深入了解民意,做到心中有数,言之有物,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符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是搞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础
人大财经委员会联系面广,工作范围宽,搞好人大财经工作,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必须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理论,学习科学和经济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和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科学性。
(五)求真务实,跟踪问效,是搞好人大财经工作的保证
人大财经工作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人大财经工作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求真务实、常抓不懈。对监督当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如2004年的决算审查时,审计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强烈,会后,省人大常委会责成省政府依法严肃处理,并听取和审议了审计部门《关于2004年度审计决定整改情况的报告》,收到了较好的监督实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关键阶段,也是我省人大财经工作奋发有为的重要时期。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奋发有为,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