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 新机遇 新发展

日期: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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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多年来,果洛州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始终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中共果洛州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促进果洛州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尤其是2007年9月,中共果洛州委根据人大工作需要,召开了全州人大工作会议,形成了《中共果洛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我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加快依法治州进程,实现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1981年以来,果洛州的地方立法经历了从起步探索到发展提高的过程,特别是九届人大以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逐步规范化,立法步伐明显加快。截至2007年底,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地方性法规17件,这些法规和条例的实施,使果洛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不断实现有法可依,为全州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监督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探索监督的方式方法,完善监督程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情况,围绕全州人民最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了全州改革和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多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140多次,对刑法、食品安全法、义务教育法等近100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是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本着“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从本州实际出发,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进了本行政区域内一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我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依照党的干部任用条例和法律规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选举和任命了一大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了我州各级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四是加强代表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5〕9号文件、青发〔2005〕20号文件和《中共果洛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一是常委会把积极为代表创造知情条件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在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中,吸收部分人大代表参与,并配合省、州人大代表,围绕我州经济建设、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视察活动,为省、州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提供了服务。二是在召开常委会会议时,邀请六县的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三是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工作安排,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四是常委会积极做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五是常委会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使代表建议意见“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复”,办理效果逐年不断得到提升。
    五是积极配合州委做好全州中心工作。常委会始终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人大工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对全州抗灾救灾、民族团结、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州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州委的领导,确保州委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
    六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我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加强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并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党的建设和组织纪律建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集体意识和协作意识,对内讲尊重、讲支持,对外讲配合、讲协调,干部队伍做到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守纪律,机关上下一盘棋,成为一个团结战斗的坚强集体。
    经过二十七年的实践,我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积累了许多好的工作经验,人大工作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已形成了党委重视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积极主动履行职权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和体会到,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全局,必须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来确定人大工作的重点,做到与党委部署同步,工作合拍。要做到思想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的各项工作,使人大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工作置身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依程序办事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准则。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这就决定了人大各项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很强。要使人大工作取得党和人民满意,就必须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要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有机统一起来,严格按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无论是制定法规,实施监督,还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正确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着力点。当前对我州来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和保护“三江源”核心区生态环境,是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所在,也是人大工作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把服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支持发展的角度来理清人大工作思路,用加快发展的大局来统揽人大各项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组织保证,有效地推进全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快速和谐发展。
    (四)坚持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是人大工作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也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必须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注重健全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制度,主动向代表和人民群众报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监督,使人大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显现蓬勃生机。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议事能力,必须把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要坚持狠抓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努力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本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本领和依法办事的本领,为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奠定良好的基础。
    新时期、新阶段,不仅给人大赋予了新的内涵,同时也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题。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就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与时俱进,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总要求,认真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中的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正确认识和把握对党负责、服从大局与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一致性,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自觉地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同级党委关于国家事务的决策,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二)坚持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要始终把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确定为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之一,紧紧抓住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三农”、“两基”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司法公正等问题,认真行使立法、监督等职权,保障和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让全州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要通过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全州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来。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紧迫感,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求实、创新、进取的观念,从组织制度、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的各项新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的成效。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改善人大机关办公条件,充分调动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运转提供良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