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日期:200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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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履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能作用的发挥,也直接影响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一、对当前代表工作形势和任务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在人大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各级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来抓,不断重视和加强代表工作,取得了新的效果,也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尤其是2005年中央9号文件下发后,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使人大代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但就我县而言,当前代表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代表的主体地位体现得不够充分,对代表作用和地位重视不够,代表本身重荣誉轻职务,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不强。二是代表作用发挥得不够明显,有的代表存在着怕失面子、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履行职责过程中不愿意多发表意见,有的代表素质不高,议政能力不强,情况不熟悉,不会监督,不知道怎么说、说什么。三是代表活动的效能体现得不够,活动内容单调,程序模式化,效果不佳。四是为代表的服务效能体现不够,还没有形成一个为代表提供良好服务的机制。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清除代表工作中的各种制约因素,使代表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代表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二、加强人大代表工作,首先要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
    代表素质是履行代表职务的前提和基础。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而影响代表工作的质量。提高人大代表素质是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常抓不懈。为此,县人大常委会着力从三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素质,不断增强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
    1、把好“入口”关,选优秀人才当代表。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既注意代表的广泛性,更充分考虑代表的先进性和个人素质的全面性;既坚持依法办事,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提名权,不搞“面子”代表,“照顾”代表,又积极引导选民选举思想品质和工作表现好,政治文化素质高和社会活动能力强并且自己信赖的同志做代表。
    2、把好培训关,在强化代表素质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就必须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就必须抓好代表培训。我们针对代表素质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办法,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一是举办学习班或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代表学习人大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让他们熟悉履职程序操作的基本知识,并向他们系统介绍如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等工作报告,如何书写议案和建议,如何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二是向全体代表发放宪法、选举法及藏汉两种文字的监督法和青海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等学习资料,便于代表经常学习。三是组织代表讨论本区域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根据实际开展视察活动。
    3、搭建参与平台,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人大代表要履行职务,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平台。这个“平台”就是为人大代表参政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机会。近年来,我们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都邀请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参加,给与代表们充分的知情知政权利,在常委会召开前的集中检查、专题调研时,也邀请部分代表参与,充分调动起了代表参政履职的积极性,让代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使代表们更广泛地参与到管理国家事务中来。
    三、加强代表工作,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活动内容
    我县人大常委会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形势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丰富活动内容,努力提高代表工作质量,促进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在活动内容上增强针对性。为使代表活动更有深度和广度,我们按“便于活动,就近方便”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将省、州、县、乡四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组成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任组长的代表活动小组,同时制定活动制度,建立了代表活动长效机制。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作用适应常委会工作需求,要求“一府两院”从2008年起,对所有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报告用藏、汉两种文字同时上报,从而提高了基层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的质量和积极性。每年选择若干专题,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到一些重点地区和单位,围绕县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进行专题调研视察,然后提出了许多层次高、针对性强的建议和意见。这些意见、建议大都被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有力地促进了和谐泽库、平安泽库建设,也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得活动进一步拓宽了代表活动渠道,提高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2、在意见、建议的办理上提高实效。意见、建议是代表履行职权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我们注重改进和创新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在“提”字上讲质量,在“督”字上做文章,在“办”字上下功夫,使代表意见和建议的落实解决率逐年上升。工作中着重抓住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抓质量,人代会前,我们函告代表关于议案和建议提出的注意事项,组织并指导代表认真做好议案和建议的征集工作,从源头上提高议案和建议的质量。二抓交办,人代会一结束,我们就及时对代表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分类,召开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并签订责任书,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明确办理责任和办理要求。三抓督办,在办理过程中,我们积极同办理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情况,对于意见建议办理重点部门,我们还要求承办单位负责人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办理情况,以切实增强办理实效。我们每年都在代表意见和建议中筛选出几件事关大局、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并明确督办的目的和要求。四抓总结,每年第四季度,在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进行视察检查的基础上,常委会都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特别是从今年起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经县委同意,列入年底考核内容。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绩效评估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是否按照交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对代表意见、建议进行沟通联系。二是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时间对代表意见、建议进行办理答复。三是代表对办理单位办理意见、建议的满意程度。
    3、在履职环境上力求优化。履职环境是加强代表工作的基本条件。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营造代表履职环境方面做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代表活动有经费保障。县财政在十分困难情况下,解决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200元,乡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100元,县级财政按标准列入预算,年初一次性拨付。二是时间和待遇有保障。职工、工人代表开展活动占用时间按正常工勤对待,农牧民代表按照规定发给误工补贴,维护代表的经济利益。三是代表履行职责有好的环境。通过宣传学习贯彻代表法、监督法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大代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了代表意识,为代表执行职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