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增强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根据监督法规定,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27年度监督议题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以就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财政经济工作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提出监督议题建议。
二、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聚焦“十五五”规划实施,紧扣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并属于省人大常委会法定监督职权范围内。
三、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写明监督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四、监督议题建议可以发至电子邮箱qhrdzhc@163.com,或邮寄至青海省西宁市五一路16号(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邮编:810000。
五、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建议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特此公告。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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