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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第8号)

日期:2023-09-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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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即日起启动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立法计划)编制工作。为了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使立法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提高立法工作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根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特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2024年立法建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省内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范围内,提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立法建议项目。

(二)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现代化新青海宏伟蓝图,紧贴省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突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等重点工作,遵循切口、小快灵、有特色、精细化、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

(三)提交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法规项目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

二、参与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网上留言形式直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也可以经由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通信地址,以便及时联系

(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的,邮寄信函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西宁市五一路16号邮编:810000)。

(二)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发送电子邮件至qhrdfgw@163.com或者发送传真至0971—8457045

(三)采用网上留言方式提出的,请进入青海人大官网(https://www.qhrd.gov.cn),在下方的“法规草案征集意见系统”上留言

三、截止日期

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工作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

特此公告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9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