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衔接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顺应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破解履职难题、提升工作质效,海东市以制度重塑、程序优化、效能提升为核心,聚力对2013年施行的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系统性修订完善。近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提供更加科学、严谨、规范的制度遵循,推动人大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迈出坚实步伐。
自修订工作启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对原议事规则进行全面梳理、逐条研判、系统修改。修订过程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专程征求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意见建议,历经多轮论证、反复打磨、精细完善,确保了修订草案既符合上位法规定,又贴合海东发展实际,实现合法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此次修订严格对标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体例,充分借鉴外省市人大工作成熟经验,立足海东人大履职实践,对原有章节进行系统性整合重构,重点对会议召开规定作了细化,对议案提出和审议、报告听取和审议、发言、表决和公布等环节作了完善,删减冗余条款、整合重复内容、新增关键制度,整体框架更清晰、逻辑更严谨、内容更全面,彰显出与时俱进、务实管用的制度特色。
下一步,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新修订的议事规则为重要遵循,严格依照制度履职、按照程序议事、依据规范决策,持续提升会议质量和履职效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推进海东民主法治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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