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南州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高质量推动地方立法工作良好开局。
一、突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始终,在立法中严格把好政治关口,自觉维护党的权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坚持立法服从和服务于州委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全过程。对于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州委报告,确保地方立法符合州委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政治自觉。
二、突出人大主导,强化立法协调。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坚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统筹协调,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及表决等环节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有力提高立法工作效能。主导立法项目选择,为使立法规划和计划既适应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又顺应群众需求、凸显黄南特色,围绕全州中心工作和州委决策部署,结合黄南实际,发出《关于征集州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通知》,深入分析立法需求,突出立法重点,合理安排立法时序,编制《黄南州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确定立法规划项目6项,保证立法工作科学化、系统化。主导立法组织协调,紧扣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的同时,立足加强立法协调、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成立年度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成立三部条例立法修法工作组,切实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确保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主导立法推动落实,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对立法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并对做好条例起草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就条例要解决的一些重点问题、专业分工、职责要求等,与政府部门进行多次的探讨协商,建立统一领导和组织起草工作的协同机制,为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提供了保障。
三、突出民意向导,强化民主立法。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进立法的民主化,集中民意、民智作为立法工作的内在要求和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所在,每一部法规草案在组织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时,遵循开门立法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基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意见。主动与省人大相关专工委、立法咨询与评估基地衔接联系,寻求智力支持,对法律关系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借助外力,委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第三方起草,使出台的法规能够充分反映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黄南特色,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合到立法工作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