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北州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坚持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为着力点,严格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深入调查研究、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全面履行职责,呵护青山绿水,全力助推海北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科学立法,建好生态环境 “防火墙”。围绕省委“一优两高”和打造全国生态文明高地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自治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通过“立、改、废”,先后制定《海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森林管护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等4部更具地方特色、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制定出台《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决定》。启动修订《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2部条例,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损害赔偿制度,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健全地方法规,使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依法纳入监督管理轨道。全州境内3800多万亩天然草场、800多万亩森林、80万亩耕地、7100多公里的河流以及青海湖和祁连山国家公园得到了有效保护,全州主要流域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6%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7.7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9%,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覆盖率“双增长”,为构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屏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把握监督重点,念好生态环境保护“紧箍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祁连山生态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通过开展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打好监督工作“组合拳”,促进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听取报告,为保护环境助力。首次听取审议州监察委员会关于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察监督情况的报告,助力监察机关围绕生态环保依法行权。聚焦全州生态治理和保护重点,听取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海北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报告和海北州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中央环保督察年度整改等重点报告。集中视察,为保护环境“诊脉”。重点视察海北州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海北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专项视察调研全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两轮督查整改完成情况,推进工作措施落地落实,为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脉问诊”。执法检查,为保护环境助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实施。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先后对《海北藏族自治州森林管护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等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管理、依法推进。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同时把执法监督检查内容从重点流域向小流域延伸拓展,从水域到陆域、从大气土壤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从源头到全域环境保护工作全覆盖,把生态治理的触角向垃圾治理、健康文明良好生活习惯养成延伸。
三、坚持生态底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开良方”。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国家公园示范州目标,坚持生态保护与发展并重。一是打好旅游牌。2020年制定出台《海北藏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祁连、刚察成功创建首批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海晏金银滩-原子城正式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打造祁连卓尔山、海晏达玉民俗村等24个乡村旅游重点村。二是写好“草木篇”。全面实施国土绿化全面提升行动,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17%,林地面积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25.5%,荣膺“全国绿化模范地区”称号。三是立足“特”字挖潜力。积极培育特色经济作物,全州中藏药材种植企业达78家,已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64个。培育苗木种植合作社达76家;大力实施禁牧封育、封山禁牧、退耕还草工程,走舍饲半舍饲的建设养畜、科学养畜道路,实现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