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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

日期:20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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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召开的祁连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任命了7名人民陪审员,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后任命的第二批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经过县法院和州法院的培训,每年都参加多件案件审理,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这次人民陪审员选拔配备工作中,县法院与县司法局采取了组织推荐与个人申请相结合,进行了公告、推选、审查、人选确定等工作,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拟任人选充分兼顾社会不同阶层、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等特点。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表决任命的这些人民陪审员中,工青妇系统2名,退休干部1名,教师行业2名,医疗行业1名,乡镇干部1名;平均年龄为40岁;大学学历2人,大专学历3人,中专或高中学历2人,初中学历10人。司法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的任命有利的促进了县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有效推进了县、乡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和高效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