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市州县人大

省人大民侨外委调研《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日期:2008-08-21
字体:【 打印本页

8月4日至5日,省人大民侨外委副主任黄河成一行来门源县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为期2天的调研。

调研组围绕清真食品准营证、清真食品标志牌发放情况、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听取了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并与县民宗、工商、卫生局负责人和清真食品监督员进行了座谈。对浩门镇、珠固乡的清真食品生产、加工制作企业、餐饮业进行了实地查看。
    调研组认为,《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是一部政策性、政治性很强的法规,实施8年来,总的情况是好的,这一条例的贯彻执行,保证了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团结,推动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省人大对门源的工作表示满意。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于违反该条例的,要坚决予以处罚。今后,省人大要将对该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希望各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该条例提前做好准备。县宗教局、工商局、卫生局要积极协商、密切配合,切实做到清真食品准营证、清真食品标志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清真食品监督员和伊协的作用,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及经营人员的法制意识,使这一条例在规范本县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