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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创建 “四型”机关推进自身建设

日期:20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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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互助县人大常委会着力从四个方面入手,推进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联系全县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实际,强化理论指导,研究工作规律,务求工作实效,努力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二是进一步转变作风,创建效率型机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形成职责明确、管理严格、运转协调、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促进机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优化机关作风,支持和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紧围绕常委会议议题,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有价值的审议意见和建议,确保常委会作用的有效发挥。三是充分发挥常委会办公室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整合作用,创建服务型机关。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切实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确保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圆满召开和“三察()”活动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常委会对“一室四委”工作的领导,根据“一室四委”岗位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专”的优势,发挥“整”的作用,通过有效服务使常委会及其机关在自身作用发挥上取得新进展,在树立形象上取得新进展,在办事优质、运转高效上取得新进展。四是加强内部团结协作,创建和谐型机关。依靠机关全体同志,坚持既分工负责,又团结协作,积极倡导“务必尽心尽力、力求尽善尽美”的工作精神,努力营造相互关心尊重、相互信任支持的人际关系和平等、竞争、团结、进步的工作氛围,积极建设和谐型机关,全面推进常委会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