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新时代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以高质量立法护航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5月21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伯林率调研组赴省司法厅开展立法调研。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董晋林,党组成员、副厅长甘韬及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省司法厅关于今年来立法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在发言中,刘伯林主任充分肯定了省司法厅在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以及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与会人员围绕新时代立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提升立法质效、完善立法协同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刘伯林强调,双方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推动新时代立法工作提质增效。一要注重规划引领,服务中心大局。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产业四地”建设、生态文明高地打造等重大要求,加强立法规划计划的前瞻性谋划,围绕青海改革发展所需,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法治守护青海的绿水青山和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二要厚植为民情怀,深耕民主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对接群众急难愁盼,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让“法律明白人”和基层群众的声音便捷汇入立法过程,真正实现聚民智、汇民意,让每一项立法都顺应民心、惠及民生。三要尊重立法规律,严把质量关口。立法工作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杜绝盲目立法、碎片化同质化立法,避免立法资源浪费。对于需进一步总结探索性领域立法可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制度规范试行,实践总结经验后再上升为法规,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四要深化协同联动,构建“立法共同体”。树立“一家人、一件事、一盘棋”的理念,健全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在立法计划编制、草案起草、调研论证、立法评估等各环节加强沟通、全程衔接,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和司法行政部门专业优势,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立法工作合力。五要强化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素养。立法是政治性极强的专业工作,双方要深化联合培训与业务交流,强化立法风险意识,重点提升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专业化能力。
董晋林厅长就进一步做好行政部门立法工作提出要求。
(供图:省司法厅)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