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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德带队赴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开展立法调研

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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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青海省档案条例》初审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5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带领调研组赴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赴省档案馆馆藏历史档案展室、特藏室、档案修复中心实地调研,了解我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开放公布和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在省档案局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档案局关于全省档案工作和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并就做好相关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刘同德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档案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砥砺奋进、实干担当,档案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服务大局作用更加凸显、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归集利用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发挥了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档案力量,成绩可圈可点。

刘同德强调,与时俱进做好我省档案立法工作,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符合青海档案事业发展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意义重大。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大要求。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深刻领会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通过立法转化为推动青海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确保档案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过程中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档案立法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要求同频共振。要坚持目标导向推动特色立法。找准档案工作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坚持守正创新,加强立法调研,充分吸收和借鉴省外立法经验,及时将我省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切实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精细立法。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供图:教科文卫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