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为做好《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废止)和《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立法审查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5月25日至28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李志勇带领调研组,赴玉树州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赴玉树州玉树市、囊谦县实地查看了城镇管理、智慧城镇建设、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等情况,了解掌握玉树州城镇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征求了当地政府及城镇管理主管部门、城镇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环卫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玉树州城镇建设及管理情况和玉树市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与州人大、住建、发改委、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主管部门和玉树市城市管理局、囊谦县住建部门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就条例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征求了意见。
调研中,李志勇主任委员充分肯定了玉树州在条例制定中所做的工作,认为随着玉树州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逐步提高,《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不相适应,制定《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很有必要,是玉树州城镇管理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条例,条例内容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当前玉树州的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审查条例时,将认真梳理研究和吸纳此次调研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使条例更加符合玉树州实际,真正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切实为玉树州城镇管理工作提供法治基础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