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委托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开展立法后评估启动仪式在西宁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省环保厅、青海民族大学负责人以及立法后评估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宏强和青海民族大学党组副书记、校长索端智就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立法后评估签订了协议书。索端智校长就做好评估工作作了发言。
马伟指出,立法后评估,就是对法律法规“做体检”,也是“法律回头看”。委托第三方开展立法后评估是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为“一优两高”战略决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
马伟强调,这次评估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推动生态环保方面法规清理工作。要发挥民族大学法学院理论研究、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等方面的优势,将教育教学与立法实践相结合,客观公正地对法规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评价,提出修改完善或废止建议,为今后开展立法评估工作,创造条件、积累经验。马伟还从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制定方案,注重评估实效;立足工作实际,开展调查调研;各方密切配合,做好服务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