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青海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初审服务工作,坚持开门立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各方共识,共促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7月3日上午,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一级巡视员袁波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王新平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冶英参加。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依次作专题汇报,省财政厅、省工商联等10家部门单位及部分行业商协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应邀参会交流,共商民营经济发展良策、共研条例草案完善路径。
会议认真听取各参会单位工作汇报与意见建议,详细了解行业商协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对各部门单位立足职能做好条例完善、成果转化、协同推进、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王新平强调,要坚持立法为民、服务发展、推进改革,以务实举措进一步优化完善条例,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质增效。一是全面整理吸纳意见建议,精准服务常委会初审。认真研究实地调研、线上问卷调查、书面函询、专家论证、座谈会等多渠道征集的意见建议,建立分类清单。可立法转化的建议逐条纳入条例草案,提升法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宜立法体现、属于政策层面的建议,统一纳入专项调研报告。二是健全意见落实机制,推动化解企业急难愁盼。紧盯民营经济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做实调查研究。专题调研报告完成后,及时报送常委会党组、省委供决策参考,同步抄送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切实把问计于民、问智于企落到实处,让各方意见建议真正转化为务实管用的法规条款与惠企举措。三是压实各方协同责任,合力推进条例(草案)初审。持续深化对条例(草案)的研究,拓宽意见征集渠道,推动构建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立法格局,保障初审工作有序推进。四是构建立法监督长效闭环,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本次座谈会为契机,建立与各相关单位常态化立法监督座谈、意见建议收集沟通机制,统筹条例审议与工作监督一体推进。条例颁布实施后,持续强化法规实施监督,以良法善治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前,组织召开了立法智库专家论证会。
(供图:财经委经济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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