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至17日,省人大环资委调研组赴海南州兴海县、共和县开展《海南藏族自治州城镇集中供热条例》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情况介绍,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
调研组在兴海县、共和县供热企业实地了解城镇集中供暖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并随机入户听取群众对集中供热的意见建议。调研组指出,制定供热条例是关乎千家万户“温暖过冬”的重要民生立法,也是推动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促节能、转方式的重要制度供给。要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做好制度设计,积极回应对供暖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用制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要遵循问题导向,提高立法质量,着力解决好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供热质量如何保障、供热用热权责如何划分、费用缴纳采取什么标准等关键问题,使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坚持依法立法,维护法治统一,严格按照上位法规定,衔接落实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确保条例在合法性、合理性、可执行性等方面符合要求,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得到顺利批准。
(供图:环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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