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逢春传达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吕刚、王敬斋、蔡成勇,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吴晓军在讲话中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十五五”目标任务和开局之年的具体安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为履职尽责筑牢思想根基。要立足人大职能,紧扣“十五五”规划实施和全省发展大局,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推动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全省中心工作,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要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要强化上下联动,加强对全省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工作的指导,严把代表入口关、结构关、程序关,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平稳有序。
会议听取省委组织部关于提请本次会议有关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先后听取关于《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情况的报告,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条例》的说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职业教育条例〉的决定》,关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职业教育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互助土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的决定》,关于《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互助土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门源回族自治县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门源回族自治县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青海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关于青海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
省委常委、省监委主任刘美频,副省长李宏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供图:办公厅新闻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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